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瑞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奕 瑞 光 电 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注 册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0]1823 号),同意奕瑞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8,2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72,547,826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6,946,659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601,167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以及部分战略配售 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为 7 名,对应限售股数量 22,821,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46%,将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起上市流通。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中金公司奕瑞 1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股东 1 数量为 1 名,对应限售股数量 1,318,075 股,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 量,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82%,将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和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 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红杉聚业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奕瑞科技回购该等股份;如因奕瑞科技进行权益分配 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 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减持。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有及减持股份的意向 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 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 2 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期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每十二个月内减持的公司股 份数量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限制。 (2)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等。 (3)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奕瑞科技股份,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前述 法律及监管规则另有规定或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实施减持奕瑞科技股份及信 息披露亦应符合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则的要求。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减持,如果本企业 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公司股东上海张江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自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奕瑞科技回购该等股份;如因奕瑞科技进行权益分配 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 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届时适用的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减持。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股东苏州工业园区禾源北极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上海辰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辰德春华投资中心(有限合 3 伙)、苏州辰知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奕瑞科技回购该等股份;如因奕瑞科技进行权益分配 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 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届时适用的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减持。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有及减持股份的意向 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 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期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每十二个月内减持的公司股 份数量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限制。 (2)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等。 (3)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 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 4 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 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减持,如果本企业 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公司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承诺 “中金公司奕瑞 1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所 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 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4,139,815 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 22,821,74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1.46%,限售期为 12 个月。 2、除首发限售股外,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数量为 1,318,075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82%,限售期为 12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 剩余限售 股东名称 号 股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流通数量 股数量 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 1 6,300,000 8.68% 6,300,000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工业园区禾源北极 2 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4,456,483 6.14% 4,456,483 0 (有限合伙) 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 3 4,402,174 6.07% 4,402,174 0 中心(有限合伙) 5 序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 剩余限售 股东名称 号 股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流通数量 股数量 上海辰岱投资中心(有 4 2,747,585 3.79% 2,747,585 0 限合伙) 上海张江火炬创业投资 5 2,228,300 3.07% 2,228,300 0 有限公司 上海辰德春华投资中心 6 1,630,435 2.25% 1,630,435 0 (有限合伙) 苏州辰知德投资合伙企 7 1,056,763 1.46% 1,056,763 0 业(有限合伙) 中金公司奕瑞 1 号员工 8 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 1,318,075 1.82% 1,318,075 0 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24,139,815 33.27% 24,139,815 0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22,821,740 12 2 战略配售限售股 1,318,075 12 合计 24,139,815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奕瑞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 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股票中作出的各 项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奕瑞科技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奕瑞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志君 姜诚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