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减持股东的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奕瑞科技”)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 红杉”)、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红杉”)分别持 有公司股份 6,300,000 股、4,402,174 股(合计持有 10,702,174 股),分别占公司 总股本的 8.68%、6.07%(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5%)。 公司股东苏州工业园区禾源北极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苏州北极光”)持有公司股份 4,456,483 股,占公司总股本 6.14%。 公司股东上海辰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辰岱”)、上海辰德 春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辰德春华”)、苏州辰知德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辰知德”)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2,747,585 股、1,630,435 股、 1,056,763 股(合计持有 5,434,783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3.79%、2.25%、1.46%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 IPO 前取得股份,该部分股份将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起 解禁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天津红杉、北京红杉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后的 6 个月内(自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不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拟通过大宗交易、询价 转让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351,087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 1 公司股份总数的 7.38%,其中,天津红杉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3,150,000 股,减持 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4.34%;北京红杉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2,201,087 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03%。 公司股东苏州北极光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后的 6 个月内(自减持计划公告之 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不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拟通过大宗交易、询价转让的方 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891,3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23%。 上海辰岱、辰德春华、苏州辰知德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后的 6 个月内(自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不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拟通过大宗交易、 询价转让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434,783 股,拟减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7.50%,其中上海辰岱减持数量不超过 2,747,585 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79%;辰德春华减持数量不超过 1,630,435 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25%;苏州辰知德减持数量不超过 1,056,763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46%。其中上海辰岱、辰德春华、苏州辰 知德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352,869 股,减 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6.00%。 公司股东天津红杉、北京红杉承诺:自 2021 年 9 月 22 起 6 个月内不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但不排除通过大宗交易、询价转让等方式)减持持有的奕 瑞科技股份,包括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因奕瑞科技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公司股东苏州北极光、上海辰岱、辰德春华、苏州辰知德承诺: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起未来的 6 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但不排除通过大宗 交易、询价转让等方式)减持持有的奕瑞科技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 所对应的因奕瑞科技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 生的股份。在承诺期内,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自愿将其减持股份的全部 所得上缴给公司。 天津红杉、北京红杉、苏州北极光、上海辰岱、辰德春华、苏州辰知德已通 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 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 2 施细则》中的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天津红杉、北京红杉、 苏州北极光、辰德春华投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的,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 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截至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上市日,上海辰岱、苏州辰知德投资期限在 36 个月以上但不满 48 个月, 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5% 以 上 非 第 天津红杉 6,300,000 8.68% IPO 前取得:6,300,000 股 一大股东 5% 以 上 非 第 北京红杉 4,402,174 6.07% IPO 前取得:4,402,174 股 一大股东 5% 以 上 非 第 苏州北极光 4,456,483 6.14% IPO 前取得:4,456,483 股 一大股东 上海辰岱 5%以下股东 2,747,585 3.79% IPO 前取得:2,747,585 股 辰德春华 5%以下股东 1,630,435 2.25% IPO 前取得:1,630,435 股 苏州辰知德 5%以下股东 1,056,763 1.46% IPO 前取得:1,056,763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天津红杉 6,300,000 8.68% 受同一主体控制 北京红杉 4,402,174 6.07% 受同一主体控制 合计 10,702,174 14.75% — 第二组 上海辰岱 2,747,585 3.79% 受同一主体控制 辰德春华 1,630,435 2.25% 受同一主体控制 3 苏州辰知德 1,056,763 1.46% 受同一主体控制 合计 5,434,783 7.50% — 上述公司股东在公司上市以来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竞价交易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理价格 称 量(股) 持比例 来源 原因 区间 天津红 不超过: 不超 大宗交易减 2021/9/27 按市场 公司首次公 自身资 杉 3,150,000 过: 持,不超过: ~ 价格 开发行股票 金需求 股 4.34% 3,150,000 股 2022/3/21 并上市前已 取得股份 北京红 不超过: 不超 大宗交易减 2021/9/27 按市场 公司首次公 自身资 杉 2,201,087 过: 持,不超过: ~ 价格 开发行股票 金需求 股 3.03% 2,201,087 股 2022/3/21 并上市前已 取得股份 苏州北 不超过: 不超 大宗交易减 2021/9/27 按市场 公司首次公 自身资 极光 891,300 股 过: 持,不超过: ~ 价格 开发行股票 金需求 1.23% 891,300 股 2022/3/21 并上市前已 取得股份 上海辰 不超过: 不超 大宗交易减 2021/9/27 按市场 公司首次公 自身资 岱 2,747,585 过: 持,不超过: ~ 价格 开发行股票 金需求 股 3.79% 2,747,585 股 2022/3/21 并上市前已 取得股份 辰德春 不超过: 不超 大宗交易减 2021/9/27 按市场 公司首次公 自身资 华 1,630,435 过: 持,不超过: ~ 价格 开发行股票 金需求 股 2.25% 1,630,435 股 2022/3/21 并上市前已 取得股份 4 苏州辰 不超过: 不超 大宗交易减 2021/9/27 按市场 公司首次公 自身资 知德 1,056,763 过: 持,不超过: ~ 价格 开发行股票 金需求 股 1.46% 1,056,763 股 2022/3/21 并上市前已 取得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公司股东天津红杉、北京红杉承诺:自 2021 年 9 月 22 起 6 个月内不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但不排除通过大宗交易、询价转让等方式)减持持有的奕 瑞科技股份,包括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因奕瑞科技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公司股东苏州北极光、上海辰岱、辰德春华、苏州辰知德承诺: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起未来的 6 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但不排除通过大宗 交易、询价转让等方式)减持持有的奕瑞科技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 所对应的因奕瑞科技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 生的股份。在承诺期内,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自愿将其减持股份的全部 所得上缴给公司。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上述公司股东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天津红杉、北京红杉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奕瑞科技回购该等股份;如因奕瑞科技进行权益分配 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 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减持。 5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有及减持股份的意向 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 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期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每十二个月内减持的公司股 份数量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限制。 (2)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等。 (3)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奕瑞科技股份,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前述 法律及监管规则另有规定或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实施减持奕瑞科技股份及信 息披露亦应符合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则的要求。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减持,如果本企业 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苏州北极光、上海辰岱、辰德春华、苏州辰知德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奕瑞科技回购该等股份;如因奕瑞科技进行权益分配 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奕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 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届时适用的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减持。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有及减持股份的意向 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 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期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每十二个月内减持的公司股 份数量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限制。 (2)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等。 (3)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 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 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 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减持,如果本企业 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7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 营等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 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 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 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8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