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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奕瑞科技:奕瑞科技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2021-10-15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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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
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0月13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180.9
1元/股向符合条件的210名激励对象授予49.78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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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无正文,为《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之签署页)




监事签名:




丰华




林雷




范训忠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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