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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奕瑞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2-01-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瑞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及
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及非关联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
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
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通过《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
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
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关于
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对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
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金额
                                                         2021年实
 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    占同类业务                      占同类业         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际发生金
    类别                       金额       比例(%)                        务比例(%)        生金额差异较
                                                             额
                                                                                            大的原因
              深圳市菲
              森科技有        7,100.00            9.60    5,387.86                 7.28   业务需求增长
              限公司
 向关联人     北京唯迈
 销售产品、 医 疗 设 备        130.00             0.18       116.81                0.16   不适用
 商品         有限公司
              北京纳米
              维景科技         600.00             0.81            注                  -   业务需求增长
              有限公司
 接受关联
 人提供的     张华              45.00             0.47        38.34                0.40   不适用
 劳务
           合计               7,875.00               /    5,543.01                    /                  /
    注:北京纳米维景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成为公司关联方,自 2021 年 1 月至 9
月,实际发生金额为 131.48 万元,自 2021 年 10 月至 12 月,实际发生金额为 19.43 万元。
    以上数据为不含税价格且未经审计;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均为 2020 年度经审计同
类业务的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上年预计        上年实际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关联人
    类别                                      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    深圳市菲森科技有限公司              6,700.00        5,387.86     业务需求变化
  销售产      北京唯迈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200.00         116.81      不适用
  品、商品    博玮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750.00         285.88      业务需求变化
  接受关联    上海箩箕技术有限公司                1,000.00         480.61      业务需求变化
  人提供的
              张华                                   38.26             38.34   不适用
  劳务
                     合计                         8,688.26        6,309.50     /

    注: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 2021 年度未经审计发生额。

                                              2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当时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价格公允,符合交易
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且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深圳市菲森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219.2952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金池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4 年 5 月 17 日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社区留仙大道 1189 号红花岭工业区第 4 区
 企业住所
              闽利达工业大厦 B 栋 3 层
              一般经营项目是:医疗器械相关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
              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及售后上门服务;
              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
              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II 类、III 类 6870 软件,II 类 6855 口腔
 经营范围
              科设备及器具,II 类 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II 类、III 类 6830 医用 X
              射线设备,II 类、III 类 6828 医用磁共振设备,II 类、III 类 6823 医用超
              声仪器及有关设备,II 类 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II 类
              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的经营;生产 II 类、III 类 6830 医用 X 射线设备,
              II 类 6831 医用 X 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III 类 6870 软件。
              深圳市菲森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辰知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股东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同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鼎晖新
              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伟振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周逵担任其董事的企
 关联关系
              业

    2、北京唯迈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950.4342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贺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8 月 14 日
 企业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 18 号 B 座一层 101 室


                                         3
             生产Ⅱ类、Ⅲ类医疗器械(具体经营项目以环保局批复为准);批发医疗
             器械、佣金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经营范围
             (不得面向全国招生)、技术检测;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
             口;设备维修、安装、租赁。
             北京丰汇德睿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池资本阳光二号基金(LBC
             Sunshine Healthcare Fund II L.P.)、奥特二十二号香港控股有限公司(AUT-
主要股东
             XXII HK Holdings Limited)、曹红光、华盖信诚医疗健康投资成都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等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红光持股 8.03%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3、北京纳米维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539.2636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运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3 月 6 日
企业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68 号院 1 号楼一层 1-06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经营范围
             代理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医疗器械 I 类。
             北京君联益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耐普天斯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夏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汇元
主要股东
             鼎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汇元同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等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红光担任其董事的企业

   4、张华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财务管理及涉外会计专业;2013 年至 2017 年,任苏州依丝特秀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韩国 ES GLOBAL CO.,LTD /ES Cosmetic 常务理事,
             负责供应链建设、管理及市场拓展;2017 年 4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伊思
基本情况
             秀美容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负责中国区业务运营及管理;
             2020 年 4 月起,任奕瑞影像科技(太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人力
             资源管理及公共关系管理相关工作。
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会主席丰华的配偶,担任公司子公司副总经理

   (二)履约能力分析



                                       4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已就或将就上
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
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 2022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接受关
联人提供的劳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生产需要,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
并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各方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
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
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
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较小,在
同类交易中占比较低,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
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志君                     姜诚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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