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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奕瑞科技:奕瑞科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10-12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0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海奕瑞光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9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2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章成
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7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
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1年10
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奕瑞光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0)。
    4、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10
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奕瑞科技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1-032)。
    5、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激励计
划》及《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中有14名激励对象已离
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90万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
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
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市规则》《管理
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
我们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获得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
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