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得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31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迈得医
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及《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不存在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迈得医疗工业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9539】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
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25,000.00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使用 2,351,509.45 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下接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