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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得医疗: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2022-04-26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迈得医疗工
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 年)》以下简称“本
规划”),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 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
划、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
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
的基础上建立明确的利润分配机制,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
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的经营能力。

    二、 公司制定本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重视对股东的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
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并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划,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和周期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许可的其
他方式。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
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在足额提取公积金后,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
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在具备下列所述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以现金形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
后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
期分红除外);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募集资金项
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
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四)公司的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按上述
规定执行。

    四、本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①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在本规划确定
的期间届满前董事会应当制定新的回报计划。

    ②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资金需求及融资环境,并充分听取
公司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意见的基础上,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新的未来三年股东
分红回报计划,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③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对本规划确
定的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应参照前项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五、公司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
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
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
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六、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
时亦同。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