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迈得医疗: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1-1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迈得
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得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迈得医
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医用耗材智能装备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9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09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24.79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811.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075.96 万元(不含
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735.14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413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医用耗材智能装备建设项目                            28,500.58          28,500.58

     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5,413.89           5,413.89

     3                  超募资金                                   11,820.67          11,820.67

                      合计                                         45,735.14          45,735.14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
“医用耗材智能装备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调整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为“医用耗材智能装备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
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
件。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募      利息及理财
                                                                                    募集资金节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收益(扣除手
                                                                                      余金额④
                                       ①               ②            续费)③
           医用耗材智能装备建
 1                                   28,500.58         30,348.90         1,848.32          0.00
                 设项目
 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5,413.89        4,936.07          391.46         869.28

              合计                   33,914.47         35,284.97         2,239.78        869.28

注:募集资金节余金额④=①-②+③,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募集资金预

计节余金额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
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
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
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
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投资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
入使用,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
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869.28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
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批程序

    2023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医用耗材智
能装备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除超募资金
外)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医用耗材智能装备建设项目”“技术
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医用耗材智能装备建设项目”“技术
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改善
公司现金流状况,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