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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云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2021-08-1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副经理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青云科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事项进行

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甘泉先生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副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甘泉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

司副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职务,甘泉先生辞职后仍将担任公司董事及技术委员会

主席,对公司的产品和技术创新方向进行战略性指导。

    (一)甘泉先生的具体情况

    2012 年 4 月与黄允松、林源一同创立优帆科技并直至 2017 年 6 月任优帆科

技副经理;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优帆科技担任董事、副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经理。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甘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00,000 股,将继续遵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甘泉先生负责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战略及执行,重点把关虚拟化、存储及网

络方面的技术难点,不直接参与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具体工作。甘泉先生任职期
间未直接参与公司专利的研发工作,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目前不

参与公司的在研项目,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进展产生影响。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甘泉先生签订的《保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争协议》,其同意在任

职期间内以及无论因任何原因或理由在解除/终止双方劳动关系后的任何时候,

将严守秘密信息,不会以任何方式复制、使用任何秘密信息,未获得公司的书面

授权不得向任何个人、合伙或公司直接或间接地披露、传播、公布、发表、传授、

转让任何秘密信息。其同意将对这些秘密信息保密,遵守公司和/或其关联方其

他成员所规定的保密措施。

    甘泉先生同意在无论因任何原因、有意或无意、自愿或非自愿、有无事前通

知而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内,其都不会:(i) 担任同公司及

/或其关联方业务形成竞争关系或有相似业务的,或与公司和/或其关联方有直接

经济往来的实体的股东、合伙人、雇员、顾问、管理人员、董事、经理、代理人、

合作者、投资者等。(ii) 直接或间接地拥有、购买、设立组织或筹备设立组织而

同公司及/或其关联方业务形成竞争或相似业务关系;(iii) 从公司或其关联方的

任何客户、供应商、分销商或代理人等第三方处获得订单或与其开展任何业务;

(iv) 促使任何第三方从公司或其关联方的任何客户、供应商、分销商或代理人等

处获得订单或与其开展任何业务;(v) 采取或发表不利于公司或其关联方的声誉

的任何行动或言论;或(vi) 使用与公司或其关联方的名称或用于经营的名称类似

的可能产生混淆的任何名称,或使用前述名称组建或以其他方式创建任何企业实

体、组织或域名。上述约定将涵盖规定期间内甘泉先生将从事业务活动的任一地

域范围。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未发现甘泉生先生前往竞争对手工作或其他存

在违反《保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争协议》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

潜在纠纷。

    二、甘泉先生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甘泉先生辞任后将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未与公司签订其他协议。

    甘泉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核心技术的完整性。甘泉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

工作将由刘靓女士接手负责后续推进。甘泉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并培养了一支高

效、有创造力的研发团队。团队成员各司其责并最终形成集体成果,不存在对特

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

194 人及 239 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 38.34%、42.3%,研发人员数量

呈增长趋势。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人员稳定,整体研发实力不会

因甘泉先生离职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4 人,人员稳定,具体变动情况

如下:
         年度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2019 年末                 黄允松、甘泉、林源、李威、廖洋
     2020 年末                 黄允松、甘泉、林源、李威、廖洋
    本次变动后                    黄允松、林源、李威、廖洋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工作的平稳衔接,经公司研究决定,甘泉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工作

交由刘靓女士负责后续推进,刘靓女士一直在主管公司公有云的运营和研发工作,

相关工作已交接完毕。

    刘靓女士简历如下:

    刘靓,女,1981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国戴高乐大学

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 年 3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 Congo Chine Telecom(海外公

司,金沙萨)市场经理;2006 年 10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新华信国际信息咨询

服务有限公司 PR 经理;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北京奥组委洲际协调
员;2008 年 12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 Movicel Telecommunications(海外公司,

罗安达)市场总监;2010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中兴能源有限公司数据中心

项目业务部部长;2014 年 2 月至 2019 年 5 月,先后任优帆科技市场总监、副经

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经理。

    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

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开发。

    四、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执行的核查程序

    针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事项,保荐机构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了甘泉先生的辞职文件,与公司签订的有关约定保密责任、竞业禁

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对上述文件的重要条款进行了核对;

    2、查阅了公司已授权专利清单、已申请专利清单;

    3、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甘泉先生离职相关工作的交接情况、

对公司研发工作的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4、取得并查阅了刘靓女士的工作履历;

    5、审阅了公司研发部门的员工名册,了解公司目前研发人员情况及核心技

术人员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甘泉先生已与公司办理相

关工作的交接,其负责的研发工作交由公司刘靓女士负责,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

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甘泉先生已签署关于知识产权的保密及安排协议,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

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甘泉先生任职期间未直接参与公司专利的研发工作,其离职

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甘泉先生的离职未对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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