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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云科技: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北

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2020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定<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定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核

实<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关于拟定<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2020 年 3 月 1 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布了《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
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

    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对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北

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定<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将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5,6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将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40,824 份股票期权

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将该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76,56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

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将该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6,184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

权注销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1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将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95,704 份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公司 4 名激励对象因未满足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未能获准行权,同意将该等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未能获准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

12,247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上述两项合计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 107,951 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数量及对公司的影响

    1、拟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劳动合同到期等情形而离职,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拟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

    拟注销 9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58,508 份股票期权。

    3、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

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

值。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 9 名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58,508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北京青

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此次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

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

司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注销 9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58,508 份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

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