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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科技: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8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1 年度履行职
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现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人,占董事会人数
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任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 年 3 月生,对外经济贸易
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71 年 6 月至 1979 年 8 月,于山西省建一公司工作;1979
年 9 月至 1983 年 8 月,于山西财经大学学习;1983 年 8 月至 1984 年 11 月,任
中国商业部五交化局财务处科员;1984 年 11 月至 1994 年 4 月,先后任中国技
术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科员、总经理;1994 年 4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中技香
港财务公司总经理;1996 年 5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副
总经理兼总会计师;1999 年 12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香港清华永新高科技投资
控股公司常务副总;2001 年 4 月至 2005 年 10 月,任中国保险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2005 年 10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香港中国保险集团财务部副总经
理;2007 年 10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副总兼财务总监;2008
年 10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太平保险集团稽核中心副总经理;2011 年 11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新疆承天农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筹备办主任;2019 年 7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赵卫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5 月生,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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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 年 8 月至 2000 年 1 月,任山西省太原市国家税务局涉外
分局科员;2000 年 2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高
级税务顾问;2003 年 6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通用电气医疗集团大中国区税务经
理;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美国联合技术公司税务经理;2011 年 7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北京立信永安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4 月,
任信永中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2019 年 5 月至今,任
北京立信永安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 年 4 月生,美国 DREXEL
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75 年 2 月至 1978 年 3 月于北京石油机械厂工作;1978
年 4 月至 1982 年 7 月,于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工程学系学习;1982 年 8 月至 1983
年 7 月,任北京师范大学助教;1983 年 8 月至 1991 年 6 月,于美国 DREXEL
大学电机和计算机工程系学习;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10 月,任清华大学电子
工程系副教授;1993 年 10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教授;1994 年 6 月至
今,任 CERNET 网络中心副主任;2000 年 6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赛尔网络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 年 1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北京华通合兴科技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兼经理;2014 年 7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下一代互联网重大应用技术(北
京)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英迪瑞讯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9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下一代互联网重大应用技术(北
京)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经理;2020 年 8 月至今,任赛尔网络有限公司董事;
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熙琼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 11 月生,西南财经大
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西藏明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研究员;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西南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学院讲师、
硕士生导师;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西南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学院副
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 年 12 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学院副教授、
博士生导师;2019 年 7 月至今,任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任上海海
阳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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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我们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情况

1. 董事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任英                  9                   9              0

     赵卫刚                 9                   9              0

     何熙琼                 9                   9              0

      李星                  9                   9              0

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2 次。我们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二)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名
   任英                 2                   2                 0

  赵卫刚                2                   2                 0

  何熙琼                2                   2                 0

   李星                 2                   2                 0

(三) 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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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
会会议,详细了解公司情况,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四)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与我们保
持良好的沟通,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
召开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对我们存在疑问之处及时解答,为独立董
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有效的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地对公司发生的担保事项
进行严格的核查与监督。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
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充分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了解,公司不存在
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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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存放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 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况。

(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我们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
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
定,薪酬考核方案符合公司发展要求,总体薪酬水平符合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并
结合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具体任职情况。

(六)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报告期
内,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聘任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和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

(八)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回报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因公司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进行现金分配、也不
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九)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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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信
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一)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
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将
持续根据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及自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公司持
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根据《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中规定:“新上市的
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
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因此公司未披露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公司将在披露下一年度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
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 2021 年认
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
议,运作规范。

(十三) 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6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尚未发现明显不规范需要
改进的事项。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度,我们认真出席各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
司各项会议审议事项的决策,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
维护广大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
宗旨,主动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身专业水平和经验科学决策,为公司发展提供
更多建设性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任英、赵卫刚、李星、何熙琼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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