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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云科技: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以
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对 2022 年 4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的《北京青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签方式进
行了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海诚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
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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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
员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为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
划,以及 2022 年度目标和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
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以 2022 年销售预算为起点,
统筹安排成本预算、费用预算、投资预算而编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做出
不进行现金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利润主要用于弥补累计亏损,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生产的
实际,有利于公司发展和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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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系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
水平制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
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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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注销 15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105,409 份
股票期权。同意注销 1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未能获准行权
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 63,362 份。同意注销 12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
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 405,444 份。上述三项合计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 574,215 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首次授予的 8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72,676 股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

    本次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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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
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26 日,并同意以 31.8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6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3684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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