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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云科技: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29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
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青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
客观的立场,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
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的规定,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二、关于《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
事候选人具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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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韩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任英、赵卫刚、李星、何熙琼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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