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趋势”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负责财富趋势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 具本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财富趋势签订保荐协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 2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间的权利和义务。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0 年度财富趋势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3 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2020 年度财富趋势及相关当事人在持 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4 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 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诺等事项。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 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5 期回访等方式,了解财富趋势经营情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况,对财富趋势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1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2020 年度,保荐机构督导财富趋势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财富趋势依照相关规定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7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公司治理制度。 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财富趋势的内控制度的设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财富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8 趋势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范运行。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保荐机构督促财富趋势严格执行信息 9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相关文件。 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保荐机构对财富趋势的信息披露文件 10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0 年度,财富趋势及其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11 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的情况。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0 年度,财富趋势及其控股股东、 12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2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2020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财富趋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13 势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 告的情况。 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 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14 2020 年度,财富趋势未发生相关情况。 或重大遗涌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 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 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 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 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 2020 年度,财富趋势不存在需要专项 15 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现场检查的情形。 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 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 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 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 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 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16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 2020 年度,财富趋势不存在前述情形。 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 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 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 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 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3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近年来,金融行业与信息技术的融合日益紧密,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金融行业 的应用日益广泛和深入,金融工具不断丰富,相应的软件产品日益复杂和精细。 总体来看,金融科技领域软件产品体现出技术革新快、产品迭代迅速的特点。如 果公司技术水平无法跟上软件行业技术升级的进程,或无法满足金融行业对软件 信息技术的新需求,将可能面临技术落后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与证券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国内资本市场整体环境紧密相关。 证券市场低迷造成的活跃投资者数量减少,将导致证券公司对扩充证券交易系统 需求的降低。同时,证券市场交易金额的大幅下降也会造成证券公司经营业绩的 下滑,降低或限制其在信息技术方面的资金投入规模,进而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 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鉴于互联网金融服务行业广阔的发展前景、国内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健全开放 和相关政策的出台,行业的参与者将越来越多,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可能会带来 产品价格下滑、服务质量要求提高、市场份额难以保持等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73,246,060.15 225,769,240.07 21.03 4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1,486,368.64 183,031,254.76 37.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19,729,833.39 178,617,825.10 23.0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039,564.68 164,359,044.71 43.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898,510,979.65 975,258,251.81 197.20 总资产 3,029,689,477.10 1,075,170,355.56 181.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4.12 3.66 12.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4.12 3.66 12.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3.60 3.57 0.84 股收益(元/股) 减少 9.08 个百分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26 20.34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减少 10.01 个百 9.84 19.85 均净资产收益率(%) 分点 增加 0.14 个百分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3.48 13.34 点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1.0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在提升证券行情交易系 统及维护服务业务市场地位的基础上,同步加大证券信息服务业务的发展力度, 使得经营业绩稳步增长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37.4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主 营业务稳步增长,且货币资金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43.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 业收入增长,使得收款相应增长所致。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 197.20%、总资产同比增长 181.7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证券行情交易系统软件产品和证券信息服务的重要供应商,主要 面向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客户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金融软件解决方案,为证 5 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建设其投资者行情交易终端、终端用户信息系统以及客户服务 系统等。同时为终端投资者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证券信息服务。 公司在技术研发、金融机构客户业务合作专业化、品牌、人才等方面积累了 竞争优势,构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020 年度,公司继续深耕证券信息服务 领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专业、高效的服务。 综上,2020 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0 年,公司研发投入 3,684.3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13.48%。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研发人员共 231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70.64%。 2020 年,公司结合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行情、 交易、安全等产品领域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并在交易安全、国密安全、证券交易、 机构交易、算法交易等层面取得了数项研发成果。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共拥有 77 项软件著作权和 2 项外观设计专利。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用 于 募 投 项 目 支 出 合 计 15,699,480.66 元,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计 1,23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498,268,966.38 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0 年 4 月 21 日募集资金总额 1,790,524,700.00 减:保荐及承销费 66,623,573.58 2020 年 4 月 21 日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1,723,901,126.42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9,974,868.34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1,713,926,258.08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已扣除银行手续费用) 30,042,188.96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15,699,480.66 减: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结构性存款期末余额 1,230,000,000.0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98,268,966.38 2020 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6 序 实际到账收 是否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期限 金额(元) 号 益(元) 赎回 招商银行股份 2020.5.13- 结构性存款 1 有限公司武汉 100,000,000.00 844,383.56 是 CWH01625 2020.8.13 光谷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2020.8.13- 结构性存款 2 有限公司武汉 100,000,000.00 730,958.90 是 CWH01750 2020.11.13 光谷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2020.5.14- 结构性存款 3 有限公司武汉 200,000,000.00 1,688,767.12 是 CW01628 2020.8.14 光谷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2020.8.14- 结构性存款 4 有限公司武汉 200,000,000.00 1,446,027.40 是 CWH01751 2020.11.13 光谷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2020.8.31- 结构性存款 5 有限公司武汉 200,000,000.00 1,446,027.40 是 CWH01783 2020.11.30 光谷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2020.11.16- 结构性存款 6 有限公司武汉 300,000,000.00 否 NWH01945 2021.2.18 光谷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2020.12.2- 结构性存款 7 有限公司武汉 200,000,000.00 否 NWH01960 2021.3.2 光谷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2020.5.15- 结构性存款 8 有限公司武汉 180,000,000.00 1,503,369.86 是 CWH01630 2020.8.14 金融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2020.5.15- 结构性存款 9 有限公司深圳 400,000,000.00 3,605,479.45 是 CSZ03373 2020.8.17 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 2020.5.22- 结构性存款 10 有限公司深圳 100,000,000.00 888,493.15 是 CSZ03426 2020.8.24 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 2020.8.26- 结构性存款 11 有限公司深圳 100,000,000.00 730,958.90 是 CSZ03857 2020.11.26 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 2020.5.29- 结构性存款 12 有限公司深圳 200,000,000.00 1,766,684.93 是 CSZ03483 2020.8.31 分行 7 序 实际到账收 是否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期限 金额(元) 号 益(元) 赎回 招商银行股份 2020.6.1- 结构性存款 13 有限公司深圳 200,000,000.00 1,628,273.97 是 CSZ03499 2020.9.1 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 2020.9.2- 结构性存款 14 有限公司深圳 200,000,000.00 1,446,027.40 是 CSZ03906 2020.12.2 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 2020.8.19- 结构性存款 15 有限公司深圳 100,000,000.00 730,958.90 是 CSZ03834 2020.11.19 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 2020.11.23- 结构性存款 16 有限公司深圳 130,000,000.00 否 NSZ00226 2021.2.23 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 2020.11.27- 结构性存款 17 有限公司深圳 100,000,000.00 否 NSZ00252 2021.3.1 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 2020.12.4- 结构性存款 18 有限公司深圳 200,000,000.00 否 NSZ00274 2021.3.4 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 2020.7.10- 结构性存款 19 有限公司武汉 150,000,000.00 1,183,561.64 是 C207Q01BA 2020.10.9 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 2020.8.19- 结构性存款 20 有限公司武汉 300,000,000.00 2,367,123.29 是 CWH01630 2020.11.17 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 2020.10.19- 结构性存款 21 有限公司武汉 150,000,000.00 840,000.00 是 C20PE0106 2020.12.31 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2020.11.19- 22 有限公司武汉 300,000,000.00 否 C20NK0108 2021.2.17 分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活期存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55904884810811 10,626,189.16 8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 755904884810518 18,074,518.8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632218575 306,738,600.4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8111501011500722436 162,829,658.00 合计 498,268,966.38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量(股) 间接持股数量(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黄山 45,489,764 0 总经理 黄青 董事、副总经理 596,875 0 田进恩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01,375 0 张丽君 副总经理 501,375 0 陈凡 监事会主席 59,687 0 包伟 监事 23,875 0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十一、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9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卫宾 王建龙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