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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财富趋势: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01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基于独

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授权总经理 2022 年度对外投资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同意授权总经理,在保

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包括下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购买固定收益类产品、非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

类资产等,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本次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保本型的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

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租赁价格以武汉市写字楼市场价格及租赁房屋所在地区周边

写字楼、园区定价标准为参考,由公司与黄山先生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

确定。此次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四、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本次财务总监的提名、 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聘任刘鑫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德彪、伍新木、刘炜



                                                                  2022 年 3 月 1 日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何德彪                       伍新木                         刘炜




                                                                2022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