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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财富趋势:财富趋势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2022-05-27  

                                                                               1 / 41




证券代码:688318                  证券简称:财富趋势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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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03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05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07
议案一:《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07
议案二:《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08
议案三:《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4
议案四:《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5
议案五:《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8
议案六:《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9
议案七:《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
议案八:《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8
议案九:《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32
议案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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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及《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
制定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
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
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
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
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
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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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
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
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
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
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
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
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
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
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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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6 月 2 日 14 点 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光谷软件园 C3 栋 9 楼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6 月 2 日至 2022 年 6 月 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2 年 6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5、会议召集人: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黄山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
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六)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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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该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
公司公告为准)
(十二)支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四)签署会议文件
(十五)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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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和《深圳市财富趋
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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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的各项
工作已经结束,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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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
  表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
  (2022)0111430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1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本期比
                                                                           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调整后             调整前         期增减
                                                                             (%)
营业收入            326,317,681.40    273,246,060.15     273,246,060.15      19.42
归属于上市公司
                    281,695,918.97    238,922,344.61     251,486,368.64     17.90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237,232,292.46    207,165,809.36     219,729,833.39     14.51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245,468,420.41    235,039,564.68     235,039,564.68      4.34
现金流量净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
                 3,105,385,477.53    2,885,785,259.32   2,898,510,979.65     7.61
股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3,273,993,286.40    3,028,542,645.87   3,029,689,477.10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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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调整后       调整前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4.23          3.91         4.12                    8.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4.23          3.91         4.12                    8.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3.56             3.39         3.60                 5.01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43         10.73           11.26    下降 1.30 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7.94             9.30         9.84    下降 1.36 个百分点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16.28         13.48           13.48    上升 2.80 个百分点
例(%)



  二、2020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分析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科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变动幅度(%)
货币资金                   557,224,206.33             769,575,663.10           -27.5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2,219,568.00             165,894,848.00             9.84
应收账款                    16,368,238.53              17,790,037.94            -7.99
预付款项                     4,836,068.59               4,008,568.34            20.64
其他应收款                  23,862,579.38              14,251,456.74            67.44
存货                            381,238.94                894,800.00           -57.39
其他流动资产              1,974,688,487.90           1,447,467,097.00           36.42
流动资产合计              2,759,580,387.67           2,419,882,471.12           14.0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0,756,164.38              53,233,925.99           145.63
投资性房地产                 8,277,513.08               8,937,554.48            -7.39
固定资产                    10,113,552.57               9,939,102.55             1.76
在建工程                                  -             1,251,425.14          -100.00
使用权资产                   3,816,743.31                          -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                 1,209,494.28                  91,743.12         1,218.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9,431.11                206,423.47            15.99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0,000,000.00             535,000,000.00           -32.71
非流动资产合计             514,412,898.73             608,660,174.75           -15.48
资产总计                  3,273,993,286.40           3,028,542,645.87            8.10

主要项目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本期加强现金管理,主要系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银
  行大额存单及定期存款,使得货币金额期末余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2)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加强资金管理,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
                                                                    11 / 41



 致;

 (3)其他应收款:主要系本期加强资金管理,所购买的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
 计提的应收利息增加所致;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系对外股权投资所致,本期新增加了对江苏长
 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鲸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投资
 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和
 券商收益凭证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大额存单及定期存款所
 致。

 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科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变动幅度(%)
应付账款                      2,121,073.41     1,031,302.21         105.67
预收款项                        268,111.50       258,196.60            3.84
合同负债                    124,819,047.43   105,114,069.16           18.75
应付职工薪酬                 15,375,740.86    13,990,808.67            9.90
应交税费                     18,712,994.55    18,717,274.27           -0.02
其他应付款                      237,400.00       491,310.24         -51.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05,554.32                -         不适用
流动负债合计                162,739,922.07   139,602,961.15           16.57
租赁负债                      3,014,924.28                -         不适用
预计负债                      1,302,682.61     1,265,044.75            2.9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50,279.91     1,889,380.65         -17.95
非流动负债合计                5,867,886.80     3,154,425.40           86.02
负债合计                    168,607,808.87   142,757,386.55           18.11

 主要项目变动原因:

 (1)合同负债:主要系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故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而预先
 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增加所致。

 (2)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系2021年度计提年终奖及其12月工资期末尚未支付
 所致;

 (3)应交税费:主要系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尚未缴纳所致。

 3、所有者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
                                                                          12 /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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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
股本                              66,670,000.00       66,670,000.00            -
资本公积                        1,769,429,579.28   1,769,429,579.28            -
盈余公积                          33,335,000.00       33,335,0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352,433.20        3,192,932.98      -88.96
未分配利润                      1,235,598,465.05   1,013,157,747.06       21.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105,385,477.53   2,885,785,259.32        7.61




  主要项目变动原因:

  (1)未分配利润: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长以及收回前期投资所致;

  4、经营成果情况
                                                                      变动幅度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
营业总收入                   326,317,681.40        273,246,060.15          19.42
营业总成本                    66,719,730.56         46,430,754.06          43.70
其他收益                      17,730,932.33         13,013,559.41          36.25
投资收益                      52,265,781.69         29,592,033.20          76.6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17,090.00          9,361,945.00         -97.68
信用减值损失                     -43,023.73             85,540.70       -150.30
营业利润                     329,768,731.13        278,868,384.40          18.25
营业外支出                     3,027,117.06          2,120,151.88          42.78
利润总额                     326,741,732.87        276,748,232.52          18.06
所得税费用                    45,045,813.90         37,825,887.91          19.09
净利润                       281,695,918.97        238,922,344.61          17.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1,695,918.97        238,922,344.61          17.90




  主要项目变动原因:

  (1) 营业总收入: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在提升证券行情交易系统及维护
       服务业务市场地位的基础上,同步加大证券信息服务业务的发展力度,
       使得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2) 营业总成本: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在提升证券行情交易系统及维护
       服务业务市场地位的基础上,同步加大证券信息服务业务的发展力度,
       使得信息使用费、人员成本及线路租赁。

  (3)营业利润: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及货币资金收益均有所
                                                                         13 / 41



 增长所致。

 5、现金流量情况



                                                                   变动幅度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468,420.41      235,039,564.68         4.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8,587,219.54   -2,111,931,920.11       -81.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882,950.22   1,672,154,060.44       -104.06

 主要项目变动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使得收款相
 应增长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本期收回上年度的短期投资较多。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上期公司发行新股收到募集资金
 所致。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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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3

              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1,695,918.97 元,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235,598,465.05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 1,769,429,579.28 元。
    公司 2021 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 元(含税),现金分
红占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 33.13%。
    公司 2021 年度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26,668,000 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93,338,000 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 10 股          0                  14                  4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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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4: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该公司在执
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
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以
下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
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
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
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82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80 人。

    (7)2020 年经审计总收入 194,647.4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8,805.1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6,783.51 万元。

    (8)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79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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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
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审计收费 18,107.53 万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含新
三板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
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

    (2)45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2 人次,行政管理措施 4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定超先生,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起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签署 6 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刘起德先生,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6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
控制负责人为李建树先生,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起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17 / 41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建树和项目合伙人刘定超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起德最近 3 年
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刘定超、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起德、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李建树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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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5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职务薪酬,
薪酬标准以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

   (2)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 6 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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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6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职务薪酬,不领取
监事津贴,薪酬标准以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

   本议案已经过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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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7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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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 “《公司章程》”)《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2021 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内外发展环境变化,密切关注市场需求
变化情况,在我国金融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向好的客观环境下,公司坚持稳中求
进总基调,积极拓展客户资源、技术资源、人才资源,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持续推进以及证券业的改革、创新和发展,证
券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业务空间大大拓展,新业务、新产品层出不穷,注册制的
全面推进,北交所的设立为公司所处的行业带来新的需求,也为公司业务发展
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在新的业务模式、盈利模式和收入结构的转型升级过程
中,公司开创了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协同发展的新局面,使得营业收入和利润
总额较上年有所增长。

二、2021 年董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
使公司及股东大会所赋予的各项职权。
                                                                            22 / 41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
        全体董事表决通过,不存在有董事反对或弃权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会议时间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1 年 2 月 5 日    议案 1:《关于授权总经理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
                                                     整改计划》的议案》
1
                                                     议案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
                                                     案》
                                                     议案 4:《关于投资设立两家全资子公
                                                     司的议案》
                                                     议案 1:《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
                                                     议案 2:《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议案 3:《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议案 4:《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                                2021 年 3 月 3 日
                                                     议案 5:《关于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的议案》
                                                     议案 6:《关于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的议案》
                                                     议案 7:《关于授权总经理 2021 年度对
                                                     外投资额度的议案》
                                                     议案 8:《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23 / 41


                                                  议案 9:《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 10:《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议案 11:《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的议案》
                                                  议案 1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 13:《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
                                                  案》
                                                  议案 14:《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 1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
3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1 年 4 月 29 日   议案 2:《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1 年 6 月 7 日    议案 1、《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会计差
4
                                                  错更正的相关议案》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
                                                  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
5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1 年 8 月 30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议案 3:《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1 年 9 月 17 日   议案 1:《关于设立两家分公司》的议
6
                                                  案
                                                                        24 / 41


                                                议案 2:《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
                                                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1 年 10 月 27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
7                              日               报告>的议案》
                                                议案 2、《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
     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推动了董
     事会科学决策。

         1、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讨论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内审工
     作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

         2、提名委员会

         2021 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讨论了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情况。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讨论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
     人员 薪酬的议案。

         4、战略委员会

         2021 年度,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讨论了 B 端 C 端发展新战略和质
     量控制体系建设等事宜。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5 / 41



    2021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地履行其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各自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
建议,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
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
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自愿披露》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
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和经营情况,并自愿披露投资者关注的 公司其他信息。

    (六)提高公司内部管控能力

    公司董事会依法合规运作,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公司内部控
制流程,通过日常监督及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具体的检查工作,并持
续组织业务部门对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建议优化,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
度的执行,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公司将持续根据监管机构等监管要求及相关规
定,尽快建设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部控
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举办了年度业绩说明会,参与了深圳辖区的投资者集体接待日,准确
详尽的回复投资者提问,保障了各类投资者知情权,并较好传递了公司发展逻
辑及亮点。设置投资者热线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专业、耐心解答各类投资
者的问题;专人负责上证 E 互动 的投资者沟通交流工作。切实遵守 《公司章程》
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三、2022 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以完善内部控制为基础,勤
                                                                  26 / 41



勉尽责,认真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提升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规范公司运作,有效完成公司战略决策,努力以良好的业绩回
报广大投资者。

    (一)落实公司发展战略

    2022 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相关技术攻关,积极开拓新市场,公司董事会也将
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
续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
围绕公司发展战略, 积极寻求做强做优公司的途径,为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注
入新的 动能。

    (二)提升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根据法律新规、规范指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
流程。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构建高效的沟通决策机制,
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和工作质量。

    积极安排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培训,强化合规意识,着力提升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保障
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三)规范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
性。继续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和谐、稳定的良好互
动关系。

    (四)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合理利用募集资金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公司将合理审慎
地进行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按照募投项目的进展有序地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
                                                                   27 / 41



一步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实现募集资金的效益最大化。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
                                                                   28 / 41



议案 8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总结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的工
作情况,编制了《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附件三)。

    该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
                                                                   29 / 41



附件三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着重在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审议相
关议案、强化财务检查监督以及加强职能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公司
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 2021 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2 月 5 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总经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关于《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
议案》《关于投资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2)2021 年 3 月 30 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和《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2)2021 年 4 月 29 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1 年 6 月 7 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4)2021 年 8 月 30 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30 / 41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新增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5)2021 年 10 月 27 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
公 司依法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工作事项提出合理意
见和建议: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 赋予的职权,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
情况进行了 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
发现公司有违法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
职务、 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方面
    对 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工作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
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 务报
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
证券 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既有的 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
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31 / 41



真实、 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
效。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公司未发生达
到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和交易定价等方面有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
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 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
    (三)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加强公司依
法依规运作情况的监督,防范重大风险发生,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董事会和管
理层依法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
治理水平。
   在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自身学习,通过参加监管
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及时了解和学习最新监管法规要求,努力提高监
事会的履职能力、监督检查等工作水平,不断丰富专业知识,做到依法监督、
规范运作。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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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9

             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深圳市
  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进行了修改,本次修改主要内容及前后对照表如下:

修改
           修改事项                   修改后内容
序号


 1         修改第四条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审慎对待对外投资,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可能产
                                  生的风险。


 2         修改第五条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须根据《公司章
                                  程》和本办法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3         删除原第七条,并按此
       调整后续条款的序号及正文
       中引用的条款序号


 4         修改新第七条               第七条 公司的股权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投资方式:

                                      (一)公司独立开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经营
                                  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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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通过购买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所实
                               施的收购、兼并行为;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股权性对外
                               投资方式。


5        删除第八条第一款          第八条 公司从事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等高风
                               险投资等投资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得
                               将相关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
                               行使。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选择资信状
                               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
                               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
                               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
                               间、投资品种、 双方 的权利义务及法 律责 任
                               等。公司董事会应当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的
                               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
                               当要求其及时报告,以便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
                               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6        增加一条,作为第九        第九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单一项目达到下列
    条,并按此调整后续条款的 标准时,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序号及正文中引用的条款序
                                   (一)投资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号
                               值的,以高者为准)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 10%以上;

                                   (二)投资总额占公司市值的 10%以上;

                                   (三)投资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10%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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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资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
                 元;

                     (五)投资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超过 100
                 万元;

                     (六)投资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 万元。


7   修改第十条       第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单一项目达到下列
                 标准时,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一)投资总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 50%以上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
                 数据;

                     (二)投资总额达到公司市值的 50%以
                 上;

                     (三)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人民币 5,000 万元;

                     (四)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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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币 500 万元;

                                     (五)投资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50%以上;

                                     (六)投资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人民币 500 万元。


8         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一       第十一条 未达到上述第九条或第十条规定
     条,并按此调整后续条款的 标准的其他单一投资项目,由公司总经理负责
     序号及正文中引用的条款序 审批。
     号


9         修改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投资项目经审批后,由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或其他授权代表处理投资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0        修改第十四条第二款         第十四条第二款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
                                 外投资,应先按照本办法规定审议通过后,再
                                 由控股子公司根据其《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以下统称“董事
                                 会”)、股东会(或股东、股东大会)(以下
                                 统称“股东会”)审议。


11        修改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对外投资的资
                                 金和财务管理。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确定后,由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资金预算、筹措、核算、划
                                 拨及清算,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工商
                                 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并实行严
                                 格的审批与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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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修改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项目审核:经项目初审之后,
                               由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根据本办法规定
                               的权限履行批准程序。


13      修改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投资项目审批时,应附实施方
                               案。投资实施方案变更的,应当履行原审批程
                               序。


14      修改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每年度末对本年度投资
                               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定期或
                               专项审计。


15      修改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转让和回收须
                               经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做出决策,并
                               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16      修改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




     本议案已经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提案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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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1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 1 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2022 年 1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 深圳市财富
  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修改       修改事项                      修改后内容
序号

 1         根据《章程指引》,在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
       第一章总则中增加一条,为 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
       第十二条,并按此调整公司 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章程后续条款的序号及正文
       中引用的章程条款序号

 2         根据《章程指引》,修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
       改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 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 激
                                  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 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 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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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

3       根据《章程指引》,修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改第三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六个月内卖出, 或者 在卖出后六个月 内又 买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
                              包销售后剩余股 票而 持有百分之五以 上股 份
                              的,以及有中国 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情 形的 除
                              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
                              股东持有的股票 或者 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 证
                              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
                              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
                              的利益以自己的 名义 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 诉
                              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
                              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4       根据《章程指引》,修 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十六)项 (十六)审议
    改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十 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六)项

5       根据《章程指引》,修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
    改第五十二条              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上海证券交
                                                                 39 / 41


                               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
                               得低于百分之十。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有
                               关证明材料。

6        根据《章程指引》,在 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    (八)网络或
    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中增加一 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项,为第(八)项

7        根据《章程指引》,修 第八十条第一款 第( 二)项(二)公 司的 分
    改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 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项

8        根据《章程指引》,修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
    改第八十一条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
                               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
                               股份不计入出席 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份 总
                               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
                               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
                               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40 / 41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
                                 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
                                 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
                                 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
                                 止以有偿或者变 相有 偿的方式征集股 东投 票
                                 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
                                 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9         根据《章程指引》,删
     除原第八十三条,并按此调
     整公司章程后续条款的序号
     及正文中引用的章程条款序
     号

10        根据《章程指引》,修          第一八零八条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
     改第一0八条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11        根据《章程指引》,修 1、第一一一条第一款第(八)项 (八)在股
     改 第 一 一 一 条 第 一 款 第 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
     (八)(十)项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2、第一一一条第一款第(十)项(十)决定聘
                                 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
                                 据经理的提名, 决定 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副 经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2        修改第一百一十八条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
                                                                    41 / 41


                                购出售资产、资 产抵 押、对外担保、 委托 理
                                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的权限,建立严格的
                                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
                                专家、专业人员 进行 评审,并报股东 大会 批
                                准。董事会作出对外捐赠决议须有股东大会明
                                确授权。

13        根据《章程指引》,第 第一三三条第二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
     一三三条增加一款,为第二 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款

14        根据《章程指引》,增 第一四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
     加一条作为第一四二条       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
                                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5        根据《章程指引》,修 第一四六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
     改第一四六条               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
                                意见。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
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