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川科技: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8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度,作为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
规以及《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本
年度,我们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各项议案,密切关
注上市公司相关信息,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
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
将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韩玲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
于中共中央党校经济与管理专业。1977年9月至1980年6月,担任浙江财政学校教
师;1980年9月至1984年6月,担任浙江省财政厅科长;1984年7月至2013年4月,
历任浙江财经学院(后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教师、院长、书记;2013年5月至
今,担任浙江财经大学校友总会常务副秘书长;2014年10月至2019年4月,担任
浙江长兴万禾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3月至今,担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600926.SH)监事;2018年1月至今担任禾川科技独立董事。
童水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工机械专业。1980年3月至1985年9月,担任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员;1993年10月至1993年12月,担任清华大学副教授;1993年12月至今,历
任浙江大学教授、副院长;2017年7月至今,担任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
司(002863.SZ)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今担任禾川科技独立董事。
卢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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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复旦大学法学专业。1990年8月至1993年8月,担任新疆昌吉州人民检察院助理
检察员;2003年9月至2004年9月,为德国科隆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07年9月至
2010年7月,为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员;1996年7月至今历任同济大学教师、
教授;2018年8月至今,担任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020.SH)独立董事;
2019年8月至今,担任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今
担任禾川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共召开董事会6次;召开股东大会3次。
董事会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本年应参加 本年应参加
姓名 亲自出席(次)
(次) (次) (次)
韩玲珑 6 6 3 3
童水光 6 6 3 3
卢鹏 6 6 3 2
2022年度,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共召开战略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我
们均亲自出席以上会议。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
事姓名 本年应 亲自出 本年应 亲自出 本年应 亲自出 本年应 亲自出
参加 席(次) 参加 席(次) 参加 席(次) 参加 席(次)
2
(次) (次) (次) (次)
韩玲珑 / / / / 4 4 1 1
童水光 2 2 1 1 / / / /
卢鹏 / / 1 1 4 4 1 1
(二)本年度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
2022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召开董事会前充分知悉会议审议事
项,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了解与之相关的会计和法律等知识,并在必要时向公司
进行问询,为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的准备。董事会举行会议的过程中,
我们关注会议程序是否合法及会议形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阅读会
议相关材料并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
化建议,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
见。
2022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年度内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
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
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规范性的独立意
见和建议。同时,公司对我们的工作积极配合,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我们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则与《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的职权要求对公司本年度内关联交易情况、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定期报告等事项予以重点审核,并发表相关的独立董事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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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在一定程度
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与关联
人之间保持独立,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
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44,131.16万元,募集资金余
额为37,240.5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
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同时,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
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报告期内,公司
未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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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各项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
制度,并在公司内部有效地实施,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已经按规定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2022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认真开
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结合公司2022年度的整体情况,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
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
定,始终保持独立性、审慎性,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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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社会公众
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谨慎、公正、独立的履职尽责,充
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
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继续发挥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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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的签署页)
韩玲珑 童水光
卢 鹏
2023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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