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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微芯生物: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7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
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本次的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7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
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建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 2020 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 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1,696,206,533.66 元,较年初增长 136.79%;2019
年末,公司总负债为 249,879,793.50 元,较年初增长 4.36%;2019 年末,股东

                                    1
权益为 1,446,326,740.16 元,较年初增加 203.28%。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173,800,400.62 元,同比增长 17.68%,营业利润 21,668,621.48 元,同比下
降 33.61%,利润总额 20,734,556.91 元,同比下降 35.5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19,421,886.44 元,同比下降 37.68%。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 2019 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
原则,公司编制了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等相关规定,
由于公司 2019 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不符合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且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 2019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
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4,25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
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 2019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 2019 年度财务
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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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深圳微芯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该考核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
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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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 OA 系统,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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