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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微芯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2020-04-21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2017 年 7 月 5 日,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
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
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因此深圳微芯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将执行新收入
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
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
响。

    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调整,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