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深圳微芯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 及金额调整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 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9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0.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1,500,000.0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76,311,750.00 元(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5,188,25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900341 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另外,公司与子公司成都微 1 芯药业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支行、招商银行府城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518.82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已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投入金额 金额 1 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项目 30,000 18,000 16,609.83 2 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 37,000 10,000 8,872.48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0,000 10,000 6,721.44 4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9,350 9,350 9,351.41 5 创新药研发项目 17,259 17,000 4,434.56 6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 16,000 16,278.14 合计 119,624 80,350 62,267.85 7 超募资金 14,168.82 4,250.00 (四)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为了加快创新药的研发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 进行变更和调整,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将子项目“西达本胺针对 HIV 感染者功能性治愈的 II 期临床试验 (HIV)”和“西奥罗尼联合西达本胺 II 期临床试验(肝癌)”的募集资金全部 变更至子项目“西达本胺扩大适应症(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由此导致 “西达本胺扩大适应症(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的投资金额由 2,420.00 万 元增加至 6,452.00 万元; 2、将子项目“西奥罗尼单药 II 期临床试验(卵巢癌、肝癌、小细胞肺癌和 非霍奇金淋巴瘤)”的剩余募集资金 4,987.00 万元全部变更至新增的子项目“西 奥罗尼 III 期临床试验(联合化疗治疗卵巢癌,单药治疗小细胞肺癌)”。 经过子项目变更和金额调整后的“创新药研发项目”具体情况比较如下: 2 变更及调整前的创新药研发项目 变更及调整后的创新药研发项目 调整前投资 调整后投资 研发项目 适应症 研发项目 适应症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西格列他钠 西格列他钠 联合二甲双 联合二甲双 2 型糖尿病 4,440.00 2 型糖尿病 4,440.00 胍 III 期临床 胍 III 期临床 试验 试验 西格列他钠 西格列他钠 非酒精性脂 非酒精性脂 探索性临床 760.00探索性临床 760.00 肪肝 肪肝 试验 试验 西 达 本 胺 扩 弥漫性大 B 西 达 本 胺 扩 弥漫性大 B 2,420.00 6,452.00 大适应症 细胞淋巴瘤 大适应症 细胞淋巴瘤 西达本胺针 西达本胺针 对 HIV 感染 对 HIV 感染 者 功 能 性 治 HIV 2,059.00者 功 能 性 治 HIV - 愈的 II 期临 愈的 II 期临 床试验 床试验 卵巢癌、肝 卵巢癌、肝 西奥罗尼单 西奥罗尼单 癌、小细胞肺 癌、小细胞肺 药 II 期临床 5,607.00药 II 期临床 620.00 癌和非霍奇 癌和非霍奇 试验 试验 金淋巴瘤 金淋巴瘤 西奥罗尼联 西奥罗尼联 合西达本胺 合西达本胺 肝癌 1,973.00 肝癌 - II 期临床试 II 期临床试 验 验 联合化疗治 西奥罗尼 III 疗卵巢癌,单 4,987.00 期临床试验 药治疗小细 胞肺癌 合计 17,259.00 合计 17,259.00 二、对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具体原因 (一)增加“西达本胺扩大适应症(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的投资金 额的原因 “西达本胺扩大适应症(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原计划投资金额 2,420.00 万元,因 2020 年度公司在研产品研发进展较快,西达本胺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 瘤于 2020 年 5 月正式入组首例病人,三期临床试验正在顺利推进中。西达本胺 HIV 感染者功能性治愈的 II 期临床试验项目尚由国内的研究者发起并正在推进, 尚未进入临床试验阶段;西奥罗尼联合西达本胺治疗肝癌的 II 期临床试验方案 正在进行重新规划,拟暂不与西达本胺进行联合应用,因此,公司为了加快该项 3 目的研发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定将子项目“西达本胺针对 HIV 感 染者功能性治愈的 II 期临床试验(HIV)”和“西奥罗尼联合西达本胺 II 期临床 试验(肝癌)”的募集资金全部变更至子项目“西达本胺扩大适应症(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以加速推进西达本胺弥漫大 B 细胞淋巴瘤的三期临床试验进 展,相应的“西达本胺扩大适应症(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的投资金额由 2,420.00 万元增加至 6,452.00 万元。“西达本胺针对 HIV 感染者功能性治愈的 II 期临床试验(HIV)”和“西奥罗尼联合西达本胺 II 期临床试验(肝癌)”将视后 续临床试验规划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投入。 (二)新增“西奥罗尼 III 期临床试验(联合化疗治疗卵巢癌,单药治疗 小细胞肺癌)的具体原因 子项目“西奥罗尼单药 II 期临床试验(卵巢癌、肝癌、小细胞肺癌和非霍 奇金淋巴瘤)”原计划投资金额 5,607.00 万元,截至 2020 年末,西奥罗尼的卵巢 癌、肝癌、小细胞肺癌和非霍奇金淋巴瘤二期临床试验已完成,其中小细胞肺癌、 卵巢癌二期结果超出预期,研发投入也较预期为低;同时,小细胞肺癌三期临床 试验已获准许开展,卵巢癌三期临床试验已获受理,预计近期将获得正式的三期 临床试验批件。西奥罗尼小细胞肺癌和卵巢癌两项三期试验的同时开展,预计投 入金额更大,故将原拟投入二期试验的投资金额改为投入三期临床试验。为了进 一步加快研发进度,为患者提供满足临床急需的创新药,公司决定将子项目“西 奥罗尼单药 II 期临床试验(卵巢癌、肝癌、小细胞肺癌和非霍奇金淋巴瘤)”的 剩余募集资金 4,987.00 万元全部变更至新增的子项目“西奥罗尼 III 期临床试验 (联合化疗治疗卵巢癌,单药治疗小细胞肺癌)”。西奥罗尼单药 II 期临床试验 (肝癌、非霍奇金淋巴瘤等)将视后续临床试验规划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进行投入。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创新药研发项目”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变更和金额调整, 是基于公司最新研发进展的客观情况,根据研发项目进度及时进行的调整,有利 于公司提高整体研发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研发项目之间的资源配置,加快 推进研发项目进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 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投资金 额进行调整,“创新药研发项目”的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创新药研发项目”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变 更和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最新研发进展的客观情况,根据研发项目进度及时进 行的调整,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研发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研发项目之间的 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同时,本次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 变更并对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创新 药研发项目”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变更和金额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对“创新药研发项目”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变更和 金额调整,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研发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研发项目之间的 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临床试验项目及其投资金额。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创新药研发项目”部分临床试验子项 目进行变更和金额调整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5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对“创 新药研发项目”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变更和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最新研发 进展的客观情况,根据研发项目进度及时进行的调整,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研发 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研发项目之间的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创新药研发项 目”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变更和金额调整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叶清文 濮宋涛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