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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微芯生物: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8-0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微芯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微芯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9 号),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15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7,631.18 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518.82 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全部到位,且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90034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4 号),
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5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1
“可转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债券数量为 5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
币 50,000.00 万元(人民币伍亿元整),扣除发行费用 15,462,700.00 元(含税金
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4,537,300.0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全部到位,且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1110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
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
加公司的收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2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
       凭证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2、闲置自有资金

           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将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
       案情况具体如下(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预期年化收
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万元)                产品期限
                                                                            益率
       招商银行府城大
 1                          大额存单        保本固定收益     2,000        3.36%      可提前支取
           道支行
       杭州银行深圳科
 2                          大额存单        保本固定收益     3,000        3.7%       可提前支取
           技支行
       上海银行深圳科   上海银行“稳进”3
 3                                          保本浮动收益     4,300      1%—3.5%       半年
         技园支行       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兴业银行深圳西
 4                          大额存单        保本固定收益     6,500        3.45%      可提前转让
           丽支行



                                              3
       成都银行沙湾支                                                    1.43%—
 5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10,000                    半年
             行                                                            3.2%
       上海银行深圳分
 6                         结构性存款        保本收益        4,200      1%—3.5%       半年
             行
        合计                                                 30,000

           (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
       案情况具体如下(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预期年化收
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万元)                产品期限
                                                                            益率
       招商银行深圳分
 1                          大额存单        保本固定收益     5,000        3.36%      可提前支取
             行
       中信银行深圳分
 2                          定期存款        保本固定收益     5,000       2%-2.5%       半年
             行
       上海银行深圳科   上海银行“稳进”3
 3                                          保本浮动收益     5,000      1%—3.5%       半年
         技园支行       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兴业银行深圳西
 4                          大额存单        保本固定收益     5,000        3.45%      可提前转让
           丽支行
        合计                                                 20,000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待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将根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实际情况选
       择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同时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
       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
       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发展。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
       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4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
存单、收益凭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
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实施现金管理方案,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
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微芯生物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5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胡家彬                  柴柯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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