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21 年 9 月 15 日 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2] 1234 号)核准,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5 亿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本次实际发行 5,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发 行 总 额 为人 民币 500,000,000.00 元。 本次发行 可转换 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在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11,660,000.00 元 后的金额为人民币 488,340,000.00 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账 情况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1110 号验资报告。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 全部存放于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编制基础 本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要求编制。 在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时,本公司以截 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止的自筹资金已经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支付 金额为基础进行编制。 1 三、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经本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拟将本次 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 323,097,700.00 260,000,000.00 2 西奥罗尼联合紫杉醇治疗卵巢癌 III 期 132,989,500.00 120,00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合计 576,087,200.00 500,000,000.00 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相应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若本次发 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 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 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将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 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及 支付项目建设剩余款项。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 截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 号 资金额 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 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 260,000,000.00 48,605,409.29 2 西奥罗尼联合紫杉醇治疗卵巢癌 III 期 120,000,000.00 23,264,109.89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0 - 合计 500,000,000.00 71,869,519.18 2 五、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5,462,700.00 元 (含增值税),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11,660,000.00 元(含增值税)已自募集资金总额 中扣除,剩余发行费用人民币 3,802,700.00 元。截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止,本公司已用自筹 资 金 支 付 的剩 余发行 费用为 人民币 1,846,916.50 元(含 增值税 ),本次拟置换人民币 1,846,916.50 元。公司各项发行费用中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截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止以自筹资 拟置换金额 金支付金额 发行费用 1,846,916.50 1,846,916.50 合计 1,846,916.50 1,846,916.50 六、结论 截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止,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合计人民币 73,716,435.68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经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独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披 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