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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微芯生物: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2-08-06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2
转债代码:118012           转债简称:微芯转债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生物”或“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6,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
司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微芯”)进行增资,专项用于实施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 “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4 号),
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5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可转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债券数量为 5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
币 50,000.00 万元(人民币伍亿元整),扣除发行费用 15,462,700.00 元(含税金
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4,537,300.0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全部到位,且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1110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
       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万元)                          实施主体
                                                                 额(万元)
 1      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               32,309.77             26,000.00   成都微芯
        西奥罗尼联合紫杉醇治疗卵巢癌 III
 2                                               13,298.95             12,000.00   微芯生物
        期临床试验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微芯生物
                    合计                         57,608.72             50,000.00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成都微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投项目中“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成都微芯。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6,000 万元
       向成都微芯进行增资,用于“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的实施。增资完成后,
       成都微芯的注册资本由 60,000 万元增加至 86,000 万元,成都微芯仍为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098314955N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                    成都高新区新通南一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              XIANPING LU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04-28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药品批发;药品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比例
                           出资人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万元)
 股权结构                                                                    (%)

                              微芯生物                  60,000               100.00

(二)增资对象的财务情况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98,636.61                        94,184.77
 净资产(万元)                               48,782.40                        50,301.83
 营业收入(万元)                                  328.59                          352.10

 净利润(万元)                               -1,730.07                          -4,948.09

注: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审计,2022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成都微芯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成
都微芯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
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未改变募
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
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6,000 万元,
向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进行增资,专项用于“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的实
施。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
机构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
都微芯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
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
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程
序合法合规。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6,000 万元,向全资子
公司成都微芯增资,专项用于“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的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
微芯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
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
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 26,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增资,专项用于“创新药生产基
地(三期)项目”的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安信证券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
都微芯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本次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
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保障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