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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微芯生物:关于“微芯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2023-01-05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 2023-001
转债代码:118012        转债简称:微芯转债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微芯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代码:118012

     可转债简称:微芯转债

     转股价格:25.36 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3 年 1 月 11 日至 2028 年 7 月 4 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34 号”文同意注
册,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 万元
(人民币伍亿元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六年,即自 2022 年 7 月 5 日至 2028 年 7 月 4 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95 号文同意,公司
发行的 5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起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微芯转债”,债券代码“11801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微芯转债”自 2023 年 1 月 11 日起可转换为本
公司股份。
    二、微芯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 50,000.00 万元(人民币伍亿元整);
    (二)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票面利率: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20%、第四年 1.8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四)债券期限:6 年,自 2022 年 7 月 5 日起,至 2028 年 7 月
4 日止;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3 年 1 月 11 日至 2028 年 7 月 4 日;
    (六)转股价格:25.36 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代码:118012

    可转债简称:微芯转债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微芯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

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

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
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

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

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

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3年1月11日至2028年7月4日)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微芯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

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

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

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

份同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微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1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

发行首日,即2022年7月5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

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微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均为 25.36 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条款,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

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

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

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 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

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

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

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

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

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

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

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

   在微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

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

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

    (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

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5.0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

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

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

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

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

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

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

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

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

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

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

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

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

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三、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需了解微芯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
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952070
    联系邮箱:ir@chipscreen.com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