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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比中光: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2-07-27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2-003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分
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
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9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1,000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23,963.1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8,229.10 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734.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全部到
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36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并相应调整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中对应的募投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3D 视觉感知技术研发项目    179,262.03          176,292.03        105,734.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89,262.03          186,292.03        115,734.00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不足部分公司将
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
划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
使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2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相关项目预计
使用募集资金规模,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
实施,对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进行调整,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基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公司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公司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