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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比中光: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27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2-001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
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源浩先
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到会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奥比中
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奥比
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
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
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3D 视觉感知技术研发项目      179,262.03     176,292.03     105,734.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89,262.03     186,292.03     115,734.00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
过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
根据实际情况先以自有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将按季度归
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从募集
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上一季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
投项目相关款项。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2-004)。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
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
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5)。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发挥子公司研发实力和技术储备,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深圳奥芯微视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奥芯”)、奥诚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奥诚”)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上海市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分别向深圳奥芯增资、上海奥诚增资 2,600 万元、5,800 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
目。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分阶段实施募投项目并投
入募投资金,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具体情况如下:

                                    增加前                          增加后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奥比中光、深圳奥
                                                                         广东省深圳市
       3D 视觉感知技术                                      芯
  1                      奥比中光      广东省深圳市
          研发项目
                                                         上海奥诚             上海市

  2     补充流动资金     奥比中光      广东省深圳市      奥比中光        广东省深圳市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上述新增的实施主体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
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董事会拟授权公司
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等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
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6)。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6,000.00 万元变更为
40,000.10 万元,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360,000,000 股变更为 400,001,000 股,公司类型
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最终情况以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根据公司 2021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
同意修订《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条款并将其变更生
效为《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备案、
登记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7)。

    (六)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郭滨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补选刘舒婷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
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补选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8)。

    (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郭滨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
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提名补选刘舒婷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不
变。
       现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变更为:

           委员会名称                  成员                     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林斌生、黄源浩、刘舒婷            林斌生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以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刘舒婷
女士为独立董事为前提。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奥比
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2-009)。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