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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比中光: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14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2-018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9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
 部大厦 12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普通股股东人数                                                       16
 特别表决权股东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65,565,83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51,565,832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
                                                             414,000,000
 权数量为: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7.3475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0.7283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6.619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黄源浩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洪湖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1,565,332        99.9997        500      0.0003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414,000,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使用自有
         资金向控股子
  1                          6,035,692       99.9917    500         0.0083   0      0.0000
         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章玉婷、蔡颖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


    报备文件
   (一)《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