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5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2-030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1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
部大厦 12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
特别表决权股东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60,814,35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46,814,357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
414,000,000
权数量为: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6.6977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0.0785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6.619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黄源浩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洪湖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46,814,35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82,800,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46,814,35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414,000,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46,814,35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414,000,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46,814,35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414,000,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46,814,35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414,000,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46,814,35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414,000,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6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 1,284,71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2-6
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 6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章玉婷、蹇福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
报备文件
(一)《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