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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比中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15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1、《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订、审议流程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条
件、授予价格、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和《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5、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6、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为了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制定了《奥比中光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其考核指标的设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考核体系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可用来判断公司业务
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衡量公司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能力,是判断公司业务拓展
趋势和成长性的重要指标。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直
接反映公司的成长能力和行业竞争力。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业绩指标的选取及考核目标
的设定合理、科学,考虑了当前经营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
    除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之外,公司还设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
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评价。各归属期内,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考
核情况,确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达到可归属条件以及具体的可归属数量。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
考核指标设定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
励计划的考核目的。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傅愉(Fu Yu)、林斌生、刘舒婷、徐雪妙
                                                         2022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