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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比中光: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06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3-001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
部大厦 12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6

普通股股东人数                                                       25

特别表决权股东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66,436,97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52,436,976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
                                                            414,000,000
权数量为: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7.4667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0.8475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6.619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黄源浩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洪湖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46,813,957       96.3112     5,623,019   3.6888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414,000,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46,813,957       96.3112     5,623,019   3.6888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414,000,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46,813,957      96.3112     5,623,019    3.6888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414,000,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                 (%)   数 (%)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
                                                  18.59                 81.40       0.00
 1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284,317               5,623,019            0
                                                    35                    65         00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
                                                  18.59                 81.40
 2      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       1,284,317               5,623,019            0   0.00
                                                    35                    65
            理办法》的议案                                                           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                    18.59                 81.40       0.00
 3                                 1,284,317               5,623,019            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35                    65         00
            关事项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3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 1-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拟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
  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本次会议议案 1-3,经核验,无关联股东投票
  情形;

        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
  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公司独立董事林斌生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议案 1-3)向
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
使投票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章玉婷、蹇福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6 日




       报备文件

  (一)《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