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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比中光: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2-04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3-006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2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
部大厦 12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特别表决权股东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38,851,40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56,051,408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
                                                             82,800,000
权数量为: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9.7127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9.0128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0.699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黄源浩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洪湖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6,051,40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特别表决权股份        82,800,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数 (%)          数   (%)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
 1                         10,521,76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章玉婷、蹇福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4 日




       报备文件

  (一)《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