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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微微电:赛微微电: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5-07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
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含)的超募资
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
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
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事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3月4日
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46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9,100.00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13,560.7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5,539.2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2022年4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24637号)。公司依照
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消费电子电池管理及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
 1                                                   23,888.38          23,888.38
         产业化项目
         工业领域电池管理及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
 2                                                   26,300.20          26,300.20
         产业化项目
 3       新能源电池管理芯片研发项目                  14,046.97          14,046.97

 4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680.71           4,680.71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000.00          12,000.00

                     合计                            80,916.26          80,916.26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
东回报。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含)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
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及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
项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
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
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
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
等。并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合理安排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
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控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
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
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