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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科达: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5-08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 5 月




                                      1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

议案一:《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5

议案三:《关于<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18

议案四:《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2

议案五:《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3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5

议案七:《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6

议案八:《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30

议案九:《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32

议案十:《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3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4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0

议案十三:《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

担保的议案》………………………………………………………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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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及《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
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
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
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
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
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
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
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
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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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
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
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
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
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
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
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
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
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提醒:虽然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但本公司仍鼓励
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
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公司
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会议当日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
登记、 出示健康码等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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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 14:0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征程二路 2 号 A 栋二楼 1 号会议室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
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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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9      《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3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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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0 年度,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
各项职责,坚决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扎实推进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持续
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有效地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经营情况
    2020 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注定载入史册,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世界
经济深度衰退,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在董事会的信任和支持下,公司管
理层带领全体员工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稳扎
稳打,积极开拓市场、保障产能,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同时推动管理变革、
加快技术和管理创新,持续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产品。通过全体员工的共
同努力,公司业绩逆势而上,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4,802.32 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 37.3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277.79 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 43.0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657.9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9.41%。
    二、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5 名,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所有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会议,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
项职责,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出发,认真负责地审
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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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时间             届次                          审议议案
                                               1、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可行性的议案》
                                               3、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施与相关承诺的
                                               议案》
                                               5、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
                                               措施的议案》
                                               7、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9、 关于聘请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
                            第二届董事会
  1     2020 年 2 月 3 日                      在科创板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第十九次会议
                                               10、《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
                                               议案》
                                               11、《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草案)〉的议案》
                                               12、《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的议案》
                                               13、《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议案》
                                               14、《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的议案》
                                               15、《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
                                               制度〉的议案》
                                               16、《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的议案》

                                           8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7、《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的议案》
                                                18、《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
                                                19、《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议案》
                                                20、《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议案》
                                                21、《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的议案》
                                                22、《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重大差
                                                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23、《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制度〉的议案》
                                                24、《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25、《关于成立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26、《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案》
                                                27、《关于成立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的议案》
                                                28、《关于制定〈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29、 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     2020 年 3 月 12 日                      《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十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
                             第二届董事会
                                                议案》
  3     2020 年 3 月 29 日   第二十一次会
                                                3、《关于公司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议
                                                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9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案》
                                               6、《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商业银行授信
  4      2020 年 5 月 8 日    第二十二次会     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           3、《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
                                               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5      2020 年 5 月 24 日
                                第一次会议     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关于设立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
                                               议案》
                                               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商业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补充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的
                                               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3、《关于补充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
  6      2020 年 9 月 4 日
                                第二次会议     固定资产的议案》
                                               4、《关于补充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
                                               案》
                                               5、《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1、《关于补充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
                                               关联担保、履约保函的议案》
                                               2、《关于委托理财事宜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7     2020 年 12 月 30 日                    3、《关于补充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
                                第三次会议
                                               案》
                                               4、《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序号          时间               届次                        审议议案
                              2020 年第一次
  1      2020 年 1 月 13 日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
                                               1、《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2020 年第二次
  2      2020 年 2 月 24 日                    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
                                               2、《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10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可行性的议案》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施与相关承诺
                                        的议案》
                                        5、《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
                                        案》
                                        6、《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
                                        束措施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
                                        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聘请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
                                        议案》
                                        11、《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草案)〉的议案》
                                        12、《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的议案》
                                        13、《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的议案》
                                        14、《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议案》
                                        15、《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的议案》
                                        16、《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的议案》
                                        17、《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

                                   11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8、《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议案》
                                               19、《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议案》
                                               20、《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的议案》
                                               21、《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重大差
                                               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22、《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制度〉的议案》
                                               23、《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0 年第三次
  3      2020 年 3 月 28 日                    《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2019 年度股东    议案》
  4      2020 年 4 月 20 日
                                  大会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4、《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20 年第四次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      2020 年 5 月 24 日
                              临时股东大会     3、《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商业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0 年第五次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商业银行授信提
  6      2020 年 9 月 19 日
                              临时股东大会     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法、尽责地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股东大会通过的各
项议案都得到了落实。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黄宇欣、李建华、郑建雄三名董事组成,
黄宇欣担任主任委员。
      2020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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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履行相关监督和核查职责,共召开了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讨论并
审核了以下议案:
序号           时间              届次                      审议议案
                              2020 年第一    审议公司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审
  1      2020 年 3 月 29 日
                                次会议       计报告
      2、提名委员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李建华、黄宇欣、黄奕宏三名董事组成,
李建华担任主任委员。
      2020 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要求认真工作履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黄宇欣、李建华、张新明三名董事
组成,黄宇欣担任主任委员。
      2020 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4、战略委员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李建华、黄奕宏、张新明三名董事组成,
李建华担任主任委员。
      2020 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共召开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会议讨论并审核了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与目标》。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
门规章的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力,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
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
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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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2021 年度董事会的主要工作安排
    董事会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
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2021 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秉
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
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董事会还将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
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
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
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上述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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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0 年度,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积极、
认真、严谨和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等进行了必要的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
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的工作报告汇报
如下:
      一、监事会在 2020 年召开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届次                      审议议案
                                                《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深科
                               第二届监事会第
  1       2020 年 2 月 3 日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七次会议
                                                则(草案)〉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
  2      2020 年 3 月 12 日
                                   八次会议     案》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
  3      2020 年 3 月 29 日                     案》
                                   九次会议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4       2020 年 5 月 8 日                     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商业银行授
                                   十次会议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5      2020 年 5 月 24 日
                                 一次会议决议   案》
  6      2020 年 12 月 30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   1、《关于补充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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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会议决议   信、关联担保、履约保函的议案》
                                           2、《关于委托理财事宜的议案》
                                           3、《关于补充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
                                           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及经营方针
的制定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及公
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
      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及其
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独立董事具备应有的独立性,履行职责时未受到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影响。信息披露也做到了公平、及
时、准确、完整,通过规范投资者来电、来访接待流程加强了与投资者和潜在
投资者的沟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忠于职守、
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及审核定期报告情况
      监事会认真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情况、财务管理等,公司的财务管
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良好的执行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
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定期报告,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
财务状况良好,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
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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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
允,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
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
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三、2021 年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
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
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防范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
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上述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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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为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在 2020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0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 2 名独立董事,分别是李建华、黄宇欣,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
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方面积
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本人及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
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0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6 次股东大会,我们均亲自出席
了上述会议。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
共召开 2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我们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我们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
他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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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
我们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现场考察情况
         我们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管理、研发
及商业化进展以及内部控制等;我们注重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的密切联系,以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此外,我们也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报道及舆论情况,及时掌握
公司动态,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同时,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配合。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为我们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
进行及时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2020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
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宜,未发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同时,我们对报告期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2020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
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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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
2020 年度审计服务所需服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主体较好地履行了所作的承诺,未有违反各自
承诺事项的情况发生。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有关信息,
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况。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入开展内部控制工作,积极推进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促使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有效实施。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的健康运行,财
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了保障。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
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十)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能够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在 2020 年度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为公司规
范运作、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一)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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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
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
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1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对独立
董事的要求,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黄宇欣、李建华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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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报
告》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和《2020 年年度报告
摘要》。现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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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0 年度,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和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经营班子和公司员工的不懈
努力,克服了新冠肺炎疫情等种种挑战,取得较好业绩。
    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
进行了审计。现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减比例(%)

总资产                        109,092.72             70,955.05                  53.75

股东权益                       48,442.32             39,968.96                  21.20

营业收入                       64,802.32             47,193.62                  37.31

营业利润                           8,880.58           5,723.56                  55.16

净利润                             8,287.36           5,273.92                  57.14

基本每股收益(元)                     1.20                 0.84                42.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7.18                 14.07   增加 3.11 个百分点
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5.72                 11.55   增加 4.17 个百分点

益率(%)

    1、资产负债情况
    2020 年末资产总额 109,092.72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96,574.89 万元,非
流动资产 12,517.83 万元。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 1,656.00 万元,无形资产
2,740.75 万元。负债总额 60,650.40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58,242.9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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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股东权益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 45,991.63 万元。其中股本 6,078 万元,盈余公积
2,455.11 万元,未分配利润 24,249.49 万元。
    3、收入和利润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64,802.32 万元,实现营业利润 8,880.58 万元,
实现净利润 8,287.36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 1.20 元。
    4、现金流量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0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1,763.15 万元,较上年增长 28.69%。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7,441.11 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 9,476.23 万元,较上年增加 10189.58%。
    具体参见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附表。


    上述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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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42,494,939.24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1 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从平衡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
发展投入、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公司总股本
81,04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4,312,000.00 元(含税),占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 33.41%。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现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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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的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 联 交 易 关联人      本 次 预 占同类 本 年 度 年 上 年 实 占 同 本 次 预

类别                    计金额     业务比 初 至 披 露 际 发 生 类 业 计 金 额

                                   例          日 与 关 联 金额        务 比 与上年

                                               人累计已                例     实际发

                                               发生的交                       生金额

                                               易金额                         差异较

                                                                              大的原

                                                                              因

接 受 关 联 黄 奕 宏 15000         100%        2103.3950 43076.5       100%        /

人为公司 及 其 配

及 子 公 司 偶;黄奕

提供担保     宏 一 致

             行 动 人

             及 其 配

             偶;子公

             司 少 数

             股 东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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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配偶

接 受 关 联 子 公 司 2000          100%        600          1177.6      100%      /

人为子公 少 数 股

司向公司 东

借款提供

担保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人名称                              关联关系

    1                   黄奕宏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2                   黄俏芹                              黄奕宏的配偶

    3                   黄奕奋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奕宏的一致行动

                                                人、黄奕宏的哥哥;公司稽核中心

                                                               负责人

    4                    肖吟                               黄奕奋的配偶

    5                   肖演加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奕宏的一致行动

                                                人、黄奕宏的姐夫;公司加工中心

                                                               负责人

    6                   黄宝玉                              肖演加的配偶

    7        深圳市深科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奕宏的一致行动

                                                                 人

    8                   林广满                  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

                                                     限公司的股东、董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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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苗勇              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

                                                限公司的股东、董事

    10                 陈林山             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

                                             限公司的股东、监事会主席

    11                 李茂贵             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

                                                   限公司的股东

    12                 周尔清             子公司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

                                                 东、总经理、董事

    13                  张丽                       周尔清的配偶

    14                 余朝俊             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微电子设备有

                                                限公司的股东、董事

    15                 钟履泉             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微电子设备有

                                                限公司的股东、监事

    16                 罗炳杰             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微电子设备有

                                                   限公司的股东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
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
有法律保障。


    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现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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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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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深科达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以及《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现确
认公司 2020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发放情况和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0 年度董事薪酬发放基本情况如下:


    经核查确认,2020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人员薪酬发放合计 121.23 万元,
独立董事发放津贴合计 11.80 万元。


    二、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
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
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李建华、黄宇欣的津贴为 7 万元/年/人(含税)。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
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对考
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
中心配合具体实施。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
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上述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30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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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深科达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以及《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现确
认公司 2020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发放情况和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薪酬发放基本情况如下:


    经核查确认,2020 年度公司监事领取的薪酬合计 68.88 万元。


    二、2021 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


    1、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
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
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
予以发放。


    上述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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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份公司须聘请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
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


   我们一致认同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在公司 IPO 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
精神值得肯定。


    大华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
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一致
性和连续性,现提议聘用大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以上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现提
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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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市
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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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          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有 5%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月时间限制。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

                                                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权性质的证券。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责任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                                            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开披露。                                        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35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 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
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
                                           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
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
                                           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
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依
                                           照前款规定整机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
                                           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
                                           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法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导致公
                                           司或者其他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召开临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召开临
时董事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 3 日以前 时董事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 5 日以前
通过专人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 通过专人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
以及全体董事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全 以及全体董事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全
体董事。有紧急情事须及时召开董事会 体董事。有紧急情事须及时召开董事会
会议的,通知时限不受上述限制,但应 会议的,通知时限不受上述限制,但应
在合理期限内提前做出通知。                 在合理期限内提前做出通知。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聘用符合相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的会

                                      36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 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
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可 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
以续聘。                                       期 1 年,可以续聘。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指定《证券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指定《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或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与交易所认可的媒 网站,或其他经中国证监会与交易所认
体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 可的媒体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
息的媒体。                                     披露信息的媒体。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
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
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
                                               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
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
                                               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
期召开,出现本规则第九条规定的应当
                                               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公司应当
                                               期召开,出现本规则第九条规定的应当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公司应当
股东大会。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
                                               股东大会。
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
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
                                               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37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二十九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             第二十九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

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 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
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 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
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 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
权委托书。                                  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                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
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务合伙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
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
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 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机构股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 东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
书面授权委托书。                            伙人签字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在审议重
大关联交易时,董事会应当对该交易是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在审议重
否对公司有利发表书面意见,同时应当 大关联交易时,应当由独立董事就该关
由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 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见。


    第七十三条     本规则所称公告或
通知,是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刊
登有关信息披露内容。公告或通知篇幅              第七十三条   本规则所称公告或
较长的,公司可以选择在中国证监会指 通知,是指在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定报刊上对有关内容作摘要性披露,但 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有关信息
全文应当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 披露内容。
站上公布。

    本规则所称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38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应当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
上公告。

    第七十七条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
                                               第七十七条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且于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
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开始实
                                           同。
施,修改时亦同。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十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              第十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
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 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
之一的,但未达到《公司章程》第四十 之一的,但未达到《公司章程》第四十
一条第(十七)款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 条第(十七)款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标
标准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并 准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并应
应当及时披露                               当及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39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
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七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备
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                 第七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备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
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 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中国证监会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 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相关规定取得
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书。
    第五十七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
                                                   第五十七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且于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
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开始实
                                            同。
施,修改时亦同。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40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议案十三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融资、并购贷款、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供应
链融资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
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
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深
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微电子
设备有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分别提供合计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
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方式与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以上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现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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