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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科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19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
以及《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科
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
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境况下,向控股子公司深科达半导体提供有限
度的财务资助,以缓解其生产经营短期资金缺口情况,有助于其业务的正常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放弃增资
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引进其核心员工进行增资,有利
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的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将
下降 9.60%,但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增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宇欣




                                                      2021 年 8 月 17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建华




                                                      2021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