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达: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核查意见2022-01-2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深科
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已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
出具了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线马科技”)关联交易事
项的核查意见,现根据公司的补充说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核查相关事项概述
(一)增资价格的合理性
2021 年 8 月,线马科技为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线马科技经营管理团队和
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员工与线马科技共同成长和发展,线马公司核心员工晁元
臻、深圳线马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以 150 万元、300 万元的价格向线马
科技进行增资,公司放弃对线马科技的增资权。本次合计对线马科技增资 450 万元,其
中 49.0196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 400.980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对象晁元臻系线马科技副总经理,深圳线马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系线马科技总经理周尔清、线马科技总经理助理陈奕霖以及线马科技生产总监易发红的
持股平台。
上述增资对象(穿透后)均为线马科技的核心员工,基本情况如下:
线马科技总经理周尔清专业从事直线电机研发十余年,主要负责线马科技全面日常
经营管理,线马科技总经理助理陈奕霖有着多年企业运营与管理经验,主要负责线马科
技新产品布局、市场拓展,线马科技副总经理晁元臻从事直线电机市场销售工作十余年,
主要负责公司整体市场销售管理,线马科技生产总监易发红有着多年直线电机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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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对直线电机配件及构造有着深入了解,主要负责线马科技的生产管理。
线马科技自成立以来,基于其杰出的产品研发能力、市场开拓能力以及经营管理能
力,营业收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其中 2021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5,267.32 万元
(未经审计)。
为对线马科技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本次确定以低于线马科技 2020 年末经审计
的净资产金额进行增资。期间,充分考虑了线马科技上述核心员工对实现线马科技持续、
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构建股东、线马科技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同体,充分调动
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支持线马科技长期稳健发展。
(二)本次线马科技增资暨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条件
为保障本次线马科技增资暨股权激励对线马科技发展的激励效果,线马科技对本次
核心员工股权激励设立了以下业绩考核及股份回购条件:
1、以线马科技 2021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考核 2022-2024 年每年营业
收入对比 2021 年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三年累计的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如某年增长率为
负值,需累计相加计算)不低于 120.00%;
2、如未达到三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则线马科技需要在 2025 年按照本次增
资的股权对价加上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利息将本次增资股权全部进行回购。
二、保荐机构实施的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深科达管理层,了解线马科技本次增资的原因;
2、查阅并复核深科达关联方清单;
3、查阅本次增资相关的线马科技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以及公司董事会决议等
文件;
4、查阅深圳线马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信息;
5、查阅线马科技本次增资的合同协议;
6、获取本次增资自然人对象出具的确认函,4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本次增资不存在
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一)线马科技增资涉及的自然人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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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前,周尔清持有线马科技 16.92%的股权,作为上市公司子公司线马科技
的重要股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周尔清归属为公司关联方,除此之外,周尔清与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晁元臻、陈奕霖
和易发红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线马科技本次增资前,周尔清属于公司关联方,与公司实
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晁元臻、陈奕霖和易发红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关于本次增资价格、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条件的合理性
公司及线马科技为实施股权激励而通过增资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并基于线马科技
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业绩考核条件。增资价格、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条件均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决策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符合市场惯例与激励逻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不存在利益转移和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增资已分别经线马科技 2021 年第一次董事会和 2020
年年度股东会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本次交易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补充说明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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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志广 闫佳琳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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