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达: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2022-03-02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3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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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深圳市深
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第二轮
问询问题。
1. 关于融资规模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惠州平板显示装备
智能制造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11,766.50 万元,半导体先进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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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测试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 8,925.59 万元,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
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5,307.91 万元。2)直接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上述各项目投资金额的具体构成,测
算依据及测算过程,是否合理;(2)根据投资构成中非资本性
支出的情况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 4 问,
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 关于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和首轮回复材料,1)惠州平板显示装备智能
制造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惠州平板显示装备项目)
匹配下游行业技术发展状况,对国内已有量产的背光显示应用产
品,已研制出组装检测设备并形成了销售,部分产品处于样机验
证阶段,对自发光显示产品对应的组装检测设备,由于下游技术
难题仍未攻克,仅制定了相关研发计划;2)半导体先进封装测
试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半导体封测设备项目)主要是
对公司现有技术的优化升级或相关关联技术的持续突破,涉及
CP 探针台等新产品,多数产品处于研发设计阶段;3)前述两个
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均为 2 年,第 3 年开始有产品推出;4)发行
人主要产品为定制化、标准化产品;5)公司目前已有产品主要
是通过装配和机加工等完成生产,其中装配主要依靠合适的场地
和专业人员组合自主完成,机加工工序主要是通过外协完成。
请发行人说明:(1)惠州平板显示项目中,分别列示对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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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显示产品相关设备和自发光显示产品相关设备的投资金额明
细和项目建设安排,结合同行业公司产能规划、下游行业发展现
状和未来趋势,分析募投项目规划的合理性;(2)半导体封测
设备项目应用技术与公司现有技术的区别和联系,发行人实施本
次募投项目的能力储备情况,是否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在行业中
所处的技术水平,结合新产品研发进展说明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和
存在的风险;(3)前述募投项目产品是否将采用定制化生产模
式,目前是否已有在手订单或与下游客户达成合作意向,据此进
一步分析未来产能消化风险;(4)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公司
生产模式的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保障本次募投项
目实施的管理措施。
请保荐机构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上市审核问答》第 2 问的要求核查上述事项,说明核查过程、核
查依据并发表意见。
3. 关于收益测算
根据首轮回复,1)深科达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基地续建工程
两个子项目的相关产品预计销量是根据公司研发水平、产品竞争
优势、下游市场需求,配合公司的市场和客户调研做出的。2)
相关成本费用参照近几年企业的历史数据及项目实际进行测算。
请发行人说明:(1)销量预计依据的详细情况,结合公司
市场地位、可比公司同类产品销量或规划销量,销量预计是否审
慎、合理;(2)结合该项目与公司近几年历史项目的差异,成
本费用的测算方法是否合理,列表对比募投项目与公司历史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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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费用占比,相关成本费用测算是否完整。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4. 关于经营情况
根据首轮回复及公开资料,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各期营
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5.26%、58.11%、60.84%和 77.07%,最近
一年及一期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2)公
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9.54%、3.06%、
1.97%、1.37%,呈现下降趋势,且 2019 年以来低于可比上市公
司平均值;2021 年三季末,发行人仍有较大金额的库存商品无
对应订单,且无订单库存商品基本系交付客户试用的设备。3)
2021 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长 9.72%,销售费用
较上年度增长 22.65%,不匹配的原因包括:公司销售人员人数
大幅增长;受疫情影响公司员工难以在当地及时开展工作,公司
劳务外包支出大幅增长。4)由于毛利率较高的产品收入占比下
降、原材料采购成本上涨、市场竞争加剧及 OEM 采购占比上升,
2021 年 1-9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20 年下降 6.94 个百分点。
5)根据业绩快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40.62%,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21.21%。
请发行人说明:(1)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应收账款
占营业收入比重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报告期各期应收
账款逾期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坏账风险;(2)2021 年三季末无
订单商品的试用及销售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逐步下降且
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进一步论证计提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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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3)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情况,分析公司销售人员人
数及劳务外包支出同时大幅增长的合理性;(4)原材料市场价
及采购价的变动情况是否一致,毛利率下降趋势是否持续,是否
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对公司毛利
率的影响;(5)2021 年营业收入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变动情况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
请发行人根据回复完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相
关内容,按照重要性进行排序,增强针对性。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5. 关于环评事项
请发行人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环评批复办理进展情况,预计
取得环评批复的时间,并结合上述事项说明本次发行上市是否符
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
(二)项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第 8 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
答》第 2 问的要求核查并发表意见。
请公司区分“披露”及“说明”事项,披露内容除申请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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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应增加至募集说明书中,说明内容是问询回复的内容,不用
增加在募集说明书中;涉及修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以楷
体加粗标明更新处,一并提交修改说明及差异对照表;请保荐机
构对公司的回复内容逐项进行认真核查把关,并在公司回复之后
写明“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公司回复,本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
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的总体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科创板 再融资 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2 年 03 月 0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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