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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科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 2018年12月7日颁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
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 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以下简称《实施问答》),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于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
则,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除以上会计政策变
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一)新收入准则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
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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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11 月,财政部发布《收入准则实施问答》,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
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
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
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
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
项目中列示。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将产品销售发生的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3、变更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和《实施问答》的规定,将发生在商品服
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
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
    4 、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5、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
下表,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销售费用               -6,323,808.67             -5,125,712.67

       营业成本                6,323,808.67             5,125,712.67




    (二)新租赁准则
    1 、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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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
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前述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要
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20 年可比数据。因新租赁准则政策变更,
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21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累积影响金额      2021 年 1 月 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168,206.02          168,206.02
资产
长期应收款                                 -             44,154.42            44,154.42
                                               3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累积影响金额      2021 年 1 月 1 日
固定资产                  16,559,966.97              -2,675,831.02       13,884,135.95
使用权资产                                 -         10,791,213.96       10,791,213.9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8,623,639.23        8,623,639.23
负债
租赁负债                                   -          2,652,677.67        2,652,677.67
长期应付款                 1,191,910.45              -1,191,910.45                       -
未分配利润               242,494,939.24              -1,756,663.07      240,738,276.17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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