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达: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2022-04-29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8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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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所对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进行了审核。审核中心会议讨论形成如下问题,请予落实:
一、请发行人进一步梳理本次募投项目规划产品的在手订
单及与客户达成合作意向的情况,说明达成合作意向的方式和依
据,并完善相关风险提示。
二、请发行人结合 2021 年收入增长但净利润下降、产品毛
利率下降、销售费用率增长等因素,说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市
场环境、销售模式等影响投资者判断的事项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
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若回复涉及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所收到你公司的回
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提交上市委员会审议。
请你公司及时提交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科创板 再融资 落实意见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2 年 04 月 2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