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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科达: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2-09-0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深
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市
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
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5
号),同意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注册申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6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税)7,420,000.00 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
352,580,0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减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
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 9,180,886.7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0,819,113.2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第 000569 号《验资
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1
等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及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
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调整前募集    调整后募集
            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
序号                               子项目名称                   资金拟投入    资金拟投入
            投资项目                                  总额
                                                                    金额          金额

                               惠州平板显示装备智
 1       深科达智能制造        能制造生产基地二期   15,504.83     11,766.50     11,466.43
         创新示范基地续        建设项目
         建工程                半导体先进封装测试
 2                                                  12,521.87      8,925.59      8,697.99
                               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
                               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
         深科达智能制造
 3                             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   25,807.94      5,307.91      5,172.50
         创新示范基地
                               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10,000.00      9,745.00
                        合计                        63,834.64     36,000.00     35,081.91
注:若表格内合计数与前述实际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惠州深科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深科达”)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是上述“深科达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基地续建工程”和“深科达智能制造创新
示范基地”的实施主体。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
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1,000.00 万元向惠州深科达进行增资,其中 10,00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1,00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用于募投项目实施。公司视项
目建设实际情况,向惠州深科达分期缴纳前述出资款。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惠州深科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7 月 11 日
        注册资本:13,500.00 万元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2MA4WTR0R66
    注册地与主要生产经营地: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新华大道 333 号
    经营范围:机器视觉产品、智能贴合机器终端产品、智能邦定机器终端产品
等智能装备和关键配套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子半导体工业自动化设备、
触摸屏及液晶显示器生产专业设备及其他自动化非标设备、设施、工装夹具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直线机器人产品、相关零部件及其运动控制软件、驱动的研发、
生产、销售。智能信息终端嵌入式软件及系统整体解决方案、自动化制造工艺系
统研发及系统集成、客户关系管理软件、数控编程软件、应用软件及工控软件的
研发、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深科达持有 100.00%股权
   (二)增资对象财务情况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指标(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28,551.59                     24,031.75
          净资产                            12,739.94                     12,943.19
         营业收入                             173.74                            65.07
          净利润                              -203.25                           -55.80
注: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惠州深科达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
向惠州深科达增资的款项到位后,将存放于惠州深科达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中,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惠州深科达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未改变募

                                        3
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

       七、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惠州深科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进
行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公司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全体监事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深科达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4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惠州深科达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志广                  赵    跃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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