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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科达: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11-2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市深科达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深科达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
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 号),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26 万股,发行价格为
16.4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3,408.74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
民币 5,711.2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7,697.48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135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1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
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深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宝安支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仲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
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截至 2022 年 11 月 23 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28,009.37 万元
(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投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状态
                                   资总额(万元)      金金额(万元)
         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
  1                                       20,462.86               20,737.07     已完工
             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270.17                3,304.48     已完工
  3           补充流动资金                 3,964.45                3,967.82       —
               合计                       27,697.48               28,009.37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年份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元)
                      中国工商银股份有限公司
                                                 4000040229200433248               106.90
                      深圳深东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755910096810809             2,021.55
2021 年首次公开发     圳分行
行股票募集资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4250100010600003233              5,187.19
                      司深圳宝安支行
                      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80020000016057575                    0.00
                      限公司仲恺支行
                                          2
                   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80020000016057495         0.00
                   限公司仲恺支行
     合计                     /                     /              7,315.64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情况

    截止 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7,315.64 元
(含利息)。由于募投项目结项,为方便公司资金管理,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待结余募集资金
全部转出后,公司将办理完成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深科达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基地”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7,315.64 元(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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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实
际建设完成情况,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
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全体监事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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