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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力达: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1-04-1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达”、“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
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租赁办公
用地,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
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                        本次预计
                                        占同类      至披露日   上年     占同类      金额与上
                         本次预
关联交                                  业务比      与关联人   实际     业务比      年实际发
             关联人        计
易类别                                    例        累计已发   发生       例        生金额差
                           金额
                                        (%)       生的交易   金额     (%)       异较大的
                                                      金额                            原因

             金煤控
办公楼       股集团
                         550.00         49.68        167.57    416.79    43.41       不适用
  租赁       有限公
               司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上年(前次)预      上年(前次)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金煤控股集
 办公楼租赁                             400.00            416.79                 不适用
                 团有限公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                   金煤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煤控股”)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陈嘉伟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7 年 5 月 21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丰登路 1028 弄 5 号 208 室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顾问策划,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
主营业务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上海鑫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33,893.36 万元,净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
                               资产 44,692.26 万元;2020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09.70
要财务数据
                               万元,净利润 334.39 万元。(以上数据均为未经审计数值)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嘉伟持有上海鑫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0%股权,上海鑫
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金煤控股 100%股权。同时,陈嘉伟担任金煤控股执行
董事及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金煤
控股系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法人,构成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金煤控股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预
计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金煤控股 2021 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金煤控股租
赁房产作为公司办公场所。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
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均以书面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
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
已签订的租赁协议将继续如约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关 联
                                                                         是 否
 关联方     交 易   用途   位置                签署日       合同期限
                                                                         生效
            内容
                           上海市古美路 1528                2021/1/1-
            租赁    办公                       2020/12/7                 是
                           号 A3 幢 8 楼                    2021/12/31
 金煤控股
                           上海市古美路 1528                2019/11/1-
            租赁    办公                       2019/10/15                是
                           号 A3 幢 7 楼                    2021/10/31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用地,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
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
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过
程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
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宏力达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依据公司生产
经营实际情况作出,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宏力达 2021 年
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赵 星                       邹晓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