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30 公司简称:宏力达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详细描述可能面对的 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宏力达 688330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沈骁虓 赵寅嵩 电话 021-64372067 021-64372067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28号A3幢7楼 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28号A3幢7楼 电子信箱 hld.mail@holystar.com.cn hld.mail@holystar.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3,460,915,050.56 3,396,468,088.97 1.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135,015,903.12 3,025,151,395.62 3.63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 473,603,994.14 400,317,257.74 18.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9,864,507.50 160,251,450.47 30.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62,547,643.81 156,915,512.07 3.5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210,707.52 -149,065,123.32 79.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4 22.23 减少15.4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10 2.14 -1.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10 2.14 -1.8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43 4.23 增加1.20个百分点 (%)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1,14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包含转融通 质押、标 持有有限售 持股比 持股 借出股份的 记或冻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条件的股份 例(%) 数量 限售股份数 结的股 数量 量 份数量 上海鸿元投资集团 境内非国有 18.05 18,048,373 18,048,373 18,048,373 无 0 有限公司 法人 上海越海投资中心 其他 10.57 10,571,190 10,571,190 10,571,190 无 0 (有限合伙) 俞旺帮 境内自然人 7.74 7,735,017 7,735,017 7,735,017 无 0 赖安定 境内自然人 6.88 6,875,571 6,875,571 6,875,571 无 0 上海鸿元合同能源 管理中心(有限合 其他 6.45 6,445,848 6,445,848 6,445,848 无 0 伙) 上海品华投资咨询 境内非国有 6.02 6,016,125 6,016,125 6,016,125 无 0 有限公司 法人 四川越云山企业管 境内非国有 3.44 3,437,785 3,437,785 3,437,785 无 0 理有限公司 法人 上海丁水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 3.44 3,437,785 3,437,785 3,437,785 无 0 公司 法人 章辉 境内自然人 2.92 2,922,118 2,922,118 2,922,118 无 0 上海国鸿智言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 其他 2.25 2,248,599 2,248,599 2,248,599 无 0 限合伙) 宁波元藩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 其他 2.25 2,248,599 2,248,599 2,248,599 无 0 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上海鸿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 明 伙)、俞旺帮、上海鸿元合同能源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一 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