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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力达:宏力达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12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2-009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依照《公司章程》
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发出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义广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
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
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宏力达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宏力达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并依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
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5 次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
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
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
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利益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
运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
存在重大缺陷,报告期内未有违反相关规定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2021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运作和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宏力达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
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订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
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宏力达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情况,如实地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宏力达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07)。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