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力达:宏力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05-19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2-015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品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品华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999,91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减持前
的 6.0161%减少至 4.9999%。品华投资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收到品华投资发来的《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品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临源街 750 号 5 幢 229G
法定代表人 陈永林
注册资本 5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669384149G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07 年 12 月 4 日
投资信息咨询(除经纪),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经营范围 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7 年 12 月 4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陈永林
通讯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临源街 750 号 5 幢 229G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比例
(元/股) (股)
(%)
2022 年 1 月 24 日
104.21-118.59 907,214 0.9072
~2022 年 1 月 28 日
品华投资 集中竞价 2022 年 4 月 27 日
99.99-103.94 92,800 0.0928
~2022 年 5 月 10 日
2022 年 5 月 17 日 97.04 16,200 0.0162
合计 1,016,214 1.0162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
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披露《宏力达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披露《宏力达持股 5%以
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披露《宏力达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达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2-014);截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收盘,品华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为 4,999,9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大股
东。
4、以上减持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
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016,125 6.0161 4,999,911 4.9999
品华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 6,016,125 6.0161 4,999,911 4.9999
件流通股股份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
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其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品华投资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