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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力达:宏力达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2-06-30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股票简称:宏力达            股票代码:688330)




                                 2022 年 7 月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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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召开时间:2022 年 7 月 7 日(星期四)14:30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2588 号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二楼海纳厅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7 月 7 日至 2022 年 7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章辉先生
    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董
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
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三、介绍会议规则及会议须知;
    四、与会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累计投票议案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章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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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   《关于选举江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冷春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唐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陈康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龚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文东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关于选举于义广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金玉婷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六、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七、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统计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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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
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
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
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
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
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临
时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
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
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
    七、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
照及录像。
    八、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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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提供本次股东
大会前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有效证明,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
场所码验证、信息登记等相关防疫工作。
    十、如因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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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
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 866,304,933.20 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为 259,000,000.00 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
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
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
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
的独立意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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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章辉先生、江咏先生、冷春田先生、唐
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章辉先生、冷春田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22,118 股、1,547,003 股;江咏先生、唐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 4 位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
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上述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下共有 4 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并表决:
    2.01《关于选举章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江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冷春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关于选举唐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换届事项前,
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本议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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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康华先生、
龚涛先生、文东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本次公司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其中龚涛先生、文东华先生任期三年,陈康华先生任期
至 2023 年 10 月 14 日将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 6 年,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制
度规定,在陈康华先生任期到期前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陈康华先生、龚涛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
证明;文东华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已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上述三位非独立董
事 候 选 人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19)。
    本议案下共有 3 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并表决:
    3.01《关于选举陈康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龚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文东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换届事项前,
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本议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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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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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于义广先生、金
玉婷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公司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
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下共有 2 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并表决:
    4.01《关于选举于义广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2《关于选举金玉婷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换届事项前,
仍由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本议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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