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蓝讯: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2-15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2 月 22 日 深圳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7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8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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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
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
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
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
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
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
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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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
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与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相关的关联股东需
回避表决。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
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
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
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不要随意走
动,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
喧哗,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
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
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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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2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 号智慧广场 A 栋 1301-1 公司
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2 月 22 日;
3、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
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非累计投票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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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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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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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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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
创造性,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
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订
了《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拟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2 月 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关联股东请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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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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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
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3年2月7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关联股东请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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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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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
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价格,并在
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
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
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
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审查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条件是否成就,以及激励对象
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6)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审议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审议决定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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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等;
8)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调整,在不违背本次激励计划有
关规定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管理规定。若相关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则
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涉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
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
(草案)》或《公司章程》等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
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关联股东请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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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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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结合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
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
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授信
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
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全权代表
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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