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蓝讯: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2-23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2 月 22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 号智慧广场 A 栋
1301-1 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7,393,68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7,393,68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9.4947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9.494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志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张仕兵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李斌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732,097 99.8833 18,375 0.1167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732,097 99.8833 18,375 0.1167 0 0.0000
2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733,059 99.8894 17,413 0.1106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47,377,273 99.9653 16,413 0.034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序号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 于 公 司
《2023 年限制
1 性股票激励计 663,900 97.3068 18,375 2.6932 0 0.0000
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3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序号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 于 公 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
2 663,900 97.3068 18,375 2.6932 0 0.0000
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
会 办 理 2023
3 664,862 97.4478 17,413 2.5522 0 0.000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黄志强先生对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情况: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独
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公司独立董事姜梅
女士接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其作为征集人,在 2023 年 2 月 17 日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期间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委托独
立董事姜梅女士投票的股东 0 名,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廖金环、高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4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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