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作为深圳 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谨慎、规 范运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现将 有关情况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 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2、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姜梅、张潇颖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