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19 年 7 月 22 日,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力特”、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 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铂力特的保荐机构,对铂力特进行持续督导,持续 督导期为 2019 年 7 月 2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中信建投证券对铂力特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1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铂力特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2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和义务 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2020 年度铂力特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3 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违规情况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 2020 年度铂力特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 4 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5 等方式,了解铂力特经营情况,对铂力特开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展持续督导工作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铂力特及其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6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做出的各项承诺 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保荐机构督促铂力特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 7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保荐机构对铂力特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铂力特的内控制度符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保荐机构督促铂力特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 9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保荐机构对铂力特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 10 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 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 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020 年度,铂力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11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等事项 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20 年度,铂力特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未 12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履行承诺的情况 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 2020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铂力特不存 13 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 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 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 14 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涌等违法2020 年度,铂力特未发生相关情况 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 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3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 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 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2020 年度,铂力特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 1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查的情形 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 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 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 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近年来,增材制造新技术不断取得突破,表现为新的增材制造工艺诸如液态 金属的喷墨打印、粉末床熔融和粘结剂喷射混合工艺的高速成型、选择性隔离烧 结、连续液面生长、多射流熔融等一批新工艺、新技术获得突破;增材制造专用 材料种类逐渐增多;增材制造装备性能不断升级。随着增材制造技术的发展,应 用面的扩大,技术的升级迭代加快,不同技术之间的竞争加剧,技术创新和新产 品开发仍是行业竞争的关键。公司在增材制造领域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并紧跟 国际先进技术的发展趋势,但若公司未能持续保持技术先进性和不断开发新的更 高品质的产品,可能面临公司竞争力下降,后继发展乏力的风险。 (二)下游客户领域较为集中的风险 目前,增材制造技术发挥的主要空间是个性化定制产品的小批量生产,或者 是生产对于传统制造技术来说非常复杂的产品,如:功能集成性零件、拓扑优化 4 异形零件等。制造企业是否采用 3D 打印技术,还需要综合考虑产品在整个生命 周期的价值传递作用,这种作用在航天航空工业中体现的比较明显。虽然航空航 天等重要应用领域在国内外的增材制造的发展中都起着引领性的作用,但是就目 前的情况而言,增材制造在其整体制造体系中的占比还较为有限,若该领域增材 制造应用成长速度不及预期,或由于公司产品质量、行业竞争等因素流失主要客 户,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增材制造装备关键核心器件依赖进口的风险 我国工业级增材制造装备核心器件严重依赖进口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增材 制造装备核心器件,如高光束质量激光器及光束整形系统、高速扫描系统、大功 率激光扫描振镜、动态聚焦镜等精密光学器件等存在对进口产品的依赖,公司进 口核心元器件主要为激光器及扫描振镜。公司设备的部分核心器件对国外品牌存 在一定的依赖性。若上述核心器件受出口国贸易禁用、管制等因素影响,短时期 内或导致公司无法按需及时采购,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着 手进行国产化替代产品研制及应用,将降低对此的负面影响。 (四)行业风险 增材制造是制造业有代表性的颠覆性技术,集合了信息网络技术、先进材料 技术与数字制造技术,是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增材制造技术的 应用领域逐步拓宽,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其作为技术转型方向,用于突破研发瓶颈、 解决设计难题或直接生产最终零部件,助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 增材制造已经从研发转向了产业化应用,尽管如此,增材制造的技术成熟度还不 能同减材、等材等传统制造技术相比,仍需要从科学基础、工程化应用到产业化 生产等环节开展大量基础性研究工作。增材制造产业处于快速发展期,但应用成 本相对较高,应用范围相对较窄,整体产业规模相对于传统制造规模依旧较小。 此外,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涵盖设计、材料、工艺设备、产品性能、认证检测等 在内的完整的增材制造标准体系。行业标准的缺失,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增材制造 技术成果的累积、固化和推广应用,未能架起技术和产业衔接的桥梁,减缓了产 业发展进程。因此,若增材制造应用领域市场的成长速度和所需发展周期不及预 期,将对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和盈利能力的增长速度带来一定的影响。 5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设备的部分核心器件对国外品牌存在一定的依赖性。若受出口国贸易禁 用、未来国际贸易形势严峻,不排除公司下游客户的产品/设备受到影响,将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国际政治趋势会影响税率,会直接影响我公司出 口业务。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412,168,053.84 321,742,830.46 28.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6,702,285.16 74,268,624.23 16.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0,637,743.66 48,493,993.38 25.0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074,013.61 43,943,943.05 107.25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61,754,090.34 1,069,466,987.55 8.63 总资产 1,678,775,457.42 1,479,704,707.32 13.45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8 1.09 -0.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8 1.09 -0.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76 0.71 7.04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81 10.88 减少 3.07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5.46 7.10 减少 1.64 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6.55 13.06 增加 3.49 个百分点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6 1、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稳定增长,实现 41,216.81 万元,增长 9,042.52 万元,增幅 28.10 %,主要系 3D 打印自研设备及 3D 打印定制化产品的增长,尤 其是 3D 打印自研设备大幅增长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670.23 万元,增长 1,243.37 万元,增幅 16.74%,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063.77 万元, 增长 1,214.38 万元,增幅 25.04%,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07.40 万元,增长 4,713.01 万元,增幅 107.25%,主要系销售收款及其他经营性收款增加较多所致。 5、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6,175.41 万元,增长 9,228.71 万元,增幅 8.63%,主要系报告期盈利所致。 6、总资产 167,877.55 万元,增长 19,907.08 万元,增幅 13.45%,主要系报 告期盈利及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7、报告期内实现基本每股收益 1.08 元/股,降幅 0.92%,主要系因 2019 年 IPO 导致报告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较高所致。 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76 元/股,增幅 7.04%,主要 系本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所致。 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分别为 7.81%和 5.46%,分别减少 3.07 和 1.64 个百分点,主要系因 2019 年 IPO 导致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较高所致。 1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6.55%,增加 3.49 个百分点,主要系公 司研发人员及薪酬,以及研发活动支出增长所致。 综上,公司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一直专注主业,致力于金属增材制造技术研究,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 7 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金属增材制造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省级 企业技术中心、陕西省金属增材制造工程研究中心,担任全国“增材制造产业联 盟联盟”的副理事长单位。公司承担多个国家级科研项目和课题,包括“国家重 点研发计划”、“智能制造”、“工业强基工程”等,取得一系列科技成果,培养一 大批科技人才。不断的技术创新是公司快速发展强有力的驱动,促使公司增材制 造技术保持领先,装备、产品、技术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目前,已形成大量提升 装备精度、稳定性、产品性能、批次稳定性以及智能化控制生产全流程的行业领 先技术。报告期内,完成钛合金粉末、高温合金材料应用验证以及批量化生产线 建设;同时有多项装备以及工艺技术研发成果直接应用于装备性能提升以及产品 工艺优化,完成大尺寸四光束激光选区熔化装备 BLT-S600 以及 BLT-S800 研发, BLT-S600 实现对外发售。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研发、规模、原料采购及技术,管理团队及品牌等 方面,在 2020 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市场为导向,以研发创新为公司发展的驱动力。公 司在研发上持续保持高投入,不断进行技术积累并保持持续的科研创新能力。 2020 年公司研发投入 6,823.05 万元,较 2019 年度增长 62.32%;研发投入占收入 比例达到 16.55%,与 2019 年水平相比增加 3.49 个百分点。 公司是国内较早开展增材制造技术研究,并快速开展产业化形成国内规模最 大产业化基地的企业,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自主创新研发,并经过不断开拓新技 术,坚持持续的试验验证优化以及工业化应用考核,不断形成新的研发成果保持 核心技术的先进性。目前已经形成一系列装备集成、工艺技术、提升成形质量、 效率、精度等行业领先核心技术。在报告期内继续加大技术研发创新力度,在进 行原核心技术基础上,进行了大量优化提升。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申请专利 327 项,拥有授权专利 153 项, 其中发明专利 51 项,实用新型专利 88 项,外观设计专利 14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8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20 年 1 月 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27,084,441.54 本年募集资金金额 0.00 减:募投项目进度款 270,500,652.97 减: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70,00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支出 2,140,000,000.00 加:理财本金赎回 2,430,000,000.00 加:闲置募集资金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 17,399,500.01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948,115.32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94,931,403.9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铂力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 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9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铂力特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占比 2020 年度的质押、冻结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 (股) (股) (%) 及减持情况 1 薛蕾 董事长兼总经理 3,563,855 2,109,582 5,673,437 7.09 无 2 黄卫东 董事 6,714,360 6,714,360 8.39 无 3 折生阳 董事 17,441,190 17,441,190 21.80 无 无质押及冻结,减持 4 雷开贵 董事 2,065,405 2,065,405 2.58 688,468 股 5 张凯 董事 6 杨安庆 董事 王家彬 7 董事 (离任) 刘健 8 董事 962 962 0.00 无 (离任) 9 乔昆 董事 10 戴秀梅 独立董事 11 郭随英 独立董事 12 强力 独立董事 10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占比 2020 年度的质押、冻结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 (股) (股) (%) 及减持情况 13 曾建民 独立董事 14 宫蒲玲 监事会主席 15 李萍 监事 16 董思言 职工代表监事 胡桥 17 职工代表监事 25,243 25,243 0.03 无 (离任) 18 贾鑫 副总经理、销售总监 863,913 863,913 1.08 无 19 杨东辉 副总经理 863,913 863,913 1.08 无 20 赵晓明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863,913 863,913 1.08 无 21 喻文韬 副总经理 22 梁可晶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3 崔静姝 董事会秘书 24 李东 生产部部长助理 25,243 25,243 0.03 无 25 贺峰 产品开发部副部长 25,243 25,243 0.03 无 26 袁佐鹏 设备研发部软件主管 17,211 17,211 0.02 无 27 王石开 设备研发部副部长 11 铂力特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黄卫东、折生阳和薛蕾。2020 年度,铂力特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铂力特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铂力特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 结的情形。除董事雷开贵在 2020 年内减持外,铂力特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铂力特股份均不存在减持情形。 12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彦斌 李旭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