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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铂力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11-18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1-040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郭随英
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40)。
    4、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42)。
    5、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7、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
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权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93 人调整为 92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 320 万股调整为 316.5 万股,作
 废 3.5 万股。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
分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
 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的
 归属对象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
 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